南京电信2025年吉山数据中心(IDC机楼)五期(B2楼)机电项目配套油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江苏南京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南京电信2025年吉山数据中心(IDC机楼)五期(B2楼)机电项目配套油罐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电信2025年吉山数据中心(IDC机楼)五期(B2楼)机电项目配套油罐工程,(招标编号:ZYT-20251020-03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南京电信2025年吉山数据中心(IDC机楼)五期(B2楼)机电项目配套油罐工程。

1.2 招标范围:

1.2.1 招标内容:吉山D2油机房西侧室外新建8具25立方米柴油储罐,同时利旧D2油机房东侧已建D1储罐区预留的2具30立方米储罐,新建室内日用油箱及相关的管路和控制系统等,包括设计、供货及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项目规模:预估873.09万元(含税)。

1.2.3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吉山数据中心。

1.2.4 计划工期:自收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180日历日完成设计、供货及施工,并交付使用。

1.2.5 免费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1.2.6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7 质量要求:合格。

1.2.8 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8万元(不含税),油罐部分设备及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644万元(不含税),油罐配套基础改造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7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如投标人为企业,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2.1.2.1如为非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1)和(2)两者满足其中之一):

(1)投标人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类似项目(油罐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含税)。

(2)投标人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类似项目(油罐工程设计和施工项目)的业绩合同,设计项目累积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5万元(含税),施工项目累积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50万元(含税)。

2.1.2.2如为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业务的单位)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类似项目(油罐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合同,累积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5万元(含税);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业务的单位)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类似项目(油罐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合同,累积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50万元(含税)。

注:提供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2.1.2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合同汇总表和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需要,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4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承诺书)

2.1.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 如为非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2.1.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及以上资质。

2.2.1.2施工资质: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1.3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2.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业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及以上资质。

2.2.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业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3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2.2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3 人员要求

2.3.1 如为非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之间不得重复兼任,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一证计算):

2.3.1.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3.1.2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3.1.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

2.3.1.4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3.1.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3.1.6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1人;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至少1人。

2.3.2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之间不得重复兼任,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一证计算):

2.3.2.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3.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业务的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

2.3.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业务的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1人;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至少1人。

注:提供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2.3人员要求”的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含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可验证二维码或验证码,通过社保官网、政务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核验的参保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缴费时段等内容,须与证明材料完全一致。未提供有效验证标识,或核验信息不符的,证明材料无效。电子证明的二维码须清晰可扫、验证码可正常验证;纸质证明扫描件须有社保中心公章或电子专用章,并附官方验证指引。因验证标识失效、信息不实导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2.4 投标人须承诺:“第一章招标公告2.3人员要求”中拟配备的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常驻本项目,承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驻本项目;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若中标,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从业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须在施工现场办公的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保障周期涵盖整个合同执行期。(提供承诺书)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2号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钱鸿昊、李冬、欧阳杰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qianhonghao0732.cutcc@c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