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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6-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因现有《辽宁电信2022-2024年全省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已到期,为了保证我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公司采供中心拟启动未来两年的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工作。本次询比将联合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共同实施,采购结果可由各公司共同使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2025-2027年辽宁电信全省的通信工程和非通信工程的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的代理工作及支撑服务,代理的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询比、直接采购、竞争性谈判等。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份额。
1.2.2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4个,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份额分配方案 |
40% |
30% |
20% |
10% |
1.2.3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4签约方式:一事一议单项合同。
1.2.5服务地点:辽宁省
1.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3供应商须具备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和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的操作权限,或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5日内取得上述平台操作权限。
注:须提供相关平台操作系统界面截图或承诺书。
2.1.4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 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3日14:00至2025年11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3询比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6号辽宁电信采购部(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024-31003379)。
4.4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5采购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一日内将询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购买方。
4.6如购买方无法到达现场获取,需将本公告上述4.4所列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hanshuanglei.ln@chinatelecom.cn,同时购买方须在一日内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快递寄送至购买文件地址,采购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一日内将询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购买方。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区飞云路6号,辽宁省电信公司研发楼61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6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 话:024-31003379
传 真:/
电子邮件:hanshuanglei.ln@chinatelecom.cn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eitianchen.jszbtx@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2025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