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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的委托,拟对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长春市通信管线排迁入围单位推荐项目(项目编号:RS2026-22-DX006(1-3))进行公开招募,兹邀请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合作伙伴参加此招募活动。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配合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每年路桥建设当中,涉及到通信管线排迁事宜,应建管中心要求,我公司需要针对2026年通信管线排迁项目,向建管中心推荐通信排迁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1.2招募内容及情况:本项目拟向建管中心推荐通信排迁施工单位6名、勘察设计单位3名、监理单位3名。
1.3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 |
采购内容 |
推荐单位数 |
| 1 |
施工 |
6 |
| 2 |
勘察设计 |
3 |
| 3 |
监理 |
3 |
最终推荐单位数以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6年排迁项目实际需求单位数量为准。本项目不准许申请人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标段。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4项目组人员要求:申请人至少配置1个项目组,项目组具体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至少需达到7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除外),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施工人员5人。
(1)企业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其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其中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2.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标段2: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标段3: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申请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4申请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人员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2.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5)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6)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以邮件方式进行网上购买招募文件。
4.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公章,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募文件。
4.4招募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电汇或到代理机构现场交纳(如采用银行电汇,收款方为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招募公告7.联系人方式,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招募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招募文件与纸质书面招募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3楼315开标室。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赵明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 招募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22
项目负责人:赵明城、祝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25254567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开通会员可解锁*894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252545676@qq.com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