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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星广场A区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 转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嘉星广场A区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嘉星广场A区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嘉星广场A区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采购人为越秀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嘉星广场A区无线室分覆盖的需求,拟租赁嘉星广场A区无线室分系统站址,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的地下室、电梯井安装设备(室内室分设备)及全场布放信号面积20平方米 ,用作通讯设备放置。租赁期为60个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租赁期内租金4000元/年,租金总额已含税(税率9%):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电费根据乙方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根据乙方设备实际用电量按广州供电部门商业用电单价加电费耗损10%收取。由于该物业为广州市晟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故向广州市晟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州市晟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旭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越秀分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