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地市级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地市级合作伙伴遴选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6526),遴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遴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本次入围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遴选。
1.遴选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遴选内容:本次评审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地市级合作伙伴评审入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要求,主要为承接中国电信战略转型,规范和促进云中台业务建设,快速响应云中台市场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全面快速地推进云中台业务的有效发展。拟通过公开集中遴选选择出在特定领域或者关键技术行业领先,且符合云中台业务发展规划,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有能力形成互补的合作伙伴企业,双方按照细分行业共同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
业务模式包含合作分成、投资、成本。
短名单合作伙伴寻源用于服务类产数项目(含投资类项目和成本类项目),包括纯服务类产数项目和含硬件的集成服务类产数项目,不包括纯硬件采购。
1.2 项目性质:合作伙伴遴选。
1.3 入库有效期:自入库名单结果确定发布之日起3年有效,到期后需重新评审入库。
1.4 合作伙伴的退出管理
1.4.1合作伙伴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合作协议相关条款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全面终止与该公司的各项合作,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2对于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作并退出合作伙伴库,保留法律追责的权利:
1.4.2.1由于合作伙伴所引发的大规模客户投诉,对公司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
1.4.2.2由于合作伙伴原因(如网络攻击、非正常业务拥塞等)给公司系统和业务造成危害或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且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
1.4.2.3被省级以上媒体负面曝光一次以上且情况属实的;
1.4.2.4因合作伙伴原因造成客户资料泄漏的;
1.4.2.5严重违反商业道德或其他社会公约、良俗的;
1.4.2.6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合作项目所需的其它证照的;
1.4.2.7合作伙伴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终止协议请求的;
1.4.2.8合作伙伴出现重大经营亏损而无法正常运营的;
1.4.2.9未通过公司安全审查的业务(漏洞、bug等),且不能及时解决的;
1.4.2.10合作伙伴服务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的。
1.4.3合作伙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执行合作退出管理。
1.4.3.1违反廉洁承诺的;
1.4.3.2连续 2 个年度评估为不合格(低于60分);
1.4.3.3连续拒绝中国电信邀约次数超过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有一次不履约的行业;
1.4.3.4发生重大服务事故、违反信息安全等负面清单情况的;
1.4.3.5违反法律、法规或中国电信相关规定的。
1.5本项目按照行业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 |
1 |
大数据类业务 |
2 |
视联网业务(视频类业务) |
3 |
网络信息安全业务(安全类业务) |
4 |
应用与服务业务(系统集成类业务) |
5 |
软件设计、开发类业务 |
6 |
物联网业务(智慧工厂、5G应用等工业类业务) |
7 |
云服务类业务(云类业务) |
8 |
信创类业务(各行业合作类业务) |
9 |
企业数字化 |
本项目允许申请人通过的最多标包数为【9】个。
2.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库合作伙伴数量:本项目采用评审合格制。评审小组根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详细审查,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推荐入库。入库合作伙伴数量无限制。
2.1 资格预审要求
2.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如申请人为分公司的,以上级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评审;如申请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除分公司),则视为其符合本条注册资金要求。
2.1.3申请人在递交入库申请书前至少具有1个与中国电信及所属企业签约的产数项目成功案例,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相关行业产数项目成功案例,请提供相关案例所涉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 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最近三年内(合作伙伴入库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存在重大法律诉讼且未妥善解决的;
(2)中国电信集团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家属控股的公司;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联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3.1本次遴选允许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时申请参加本次遴选,但是后续的具体项目公告发出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应只确定一家申请人参加项目的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遴选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内容见遴选文件第三章“审查办法”。
4.遴选文件获取
4.1遴选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电子版遴选文件。
4.2获取电子版遴选文件:
4.2.1电子版遴选文件获取时间:潜在申请人可在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日00 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在线购买电子遴选文件。
4.2.2电子版遴选文件获取:潜在申请人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遴选公告附件)。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2.3遴选文件售价:电子版遴选文件售价与纸质版遴选文件金额一致,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现金。推荐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采用支付宝方式支付。
4.3发票生成后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供应商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申请人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至13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金华电信老大楼四楼会议室。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遴选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遴选文件的。
6.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前已经成为中国电信采购供应商库成员或承诺将在收到本项目入库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中国电信采购供应商库的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遴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邮 编:3210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周璟 郑焱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oujing2@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897812092@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5928
遴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