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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025年某医院平台建设项目分包1二次公告(项目编号:ZJZB-2025-20167),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025年某医院平台建设项目分包1二次公告。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主要内容:提供医院全面信息化体系统建设,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医院信息中台、管理与运营系统等方面,提供终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电气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具体分包划分情况详见如下:
| 分包 |
分包内容 |
成交人数量 |
| 分包1 |
医院运营管理系统、医院信息中台、临床诊疗操作平台 |
1 |
| 分包2 |
移动护理PDA、软路由、数据应用管理、网络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千兆POE交换机、应急供电设备、设备维护调测 |
1 |
成交人可响应任意分包,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分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使用。
1.4质保期: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分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1635632.08元(不含税),分包2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81654.87元(不含税),分包2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37264.15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分包1、分包2通用)
2.1供应商身份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2.3资质要求:
分包1:不涉及。
分包2: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查询结果截图。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5代理商要求:
分包1:不涉及。
分包2: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制造商响应(需提供移动护理PDA、数据应用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设备制造商应明确供应商为其在本项目中指定的合法的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注: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商响应须制造商资格声明。
2.6联合体响应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17号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王晓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邮 编:250098
招 标 师:姚姗姗、闫庆丽、刘彩虹、柯晶、潘芳慧
联 系 人:梁庆毅、杜雨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angqingyi.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641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