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8年ICT配套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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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8年ICT配套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8年ICT配套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ICT项目产品代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非通用品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及其集成服务等相关场景。预算为不含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8年ICT配套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集成服务

1

江西省南昌市全区域

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投标人应委派技术团队人员,拟派的技术团队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4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要求如下:

(1)高处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电工作业人员2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信息情况表及相关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材料,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均须提供2025年第3季度以来任意1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6 (1)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承担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保额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1.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一份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36号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38号

邮 编:

330000

邮 编:

330002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 系 人:

周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outing1.gyl@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9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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