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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定制化机房B4机楼、D2动力中心机电工程EPCO项目,(招标编号:JS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定制化机房B4机楼、D2动力中心机电工程EPCO项目,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仪征园区B4机楼、D2动力中心机电及室外配套工程,B4机楼、D2动力中心运营维护服务,本项目为全过程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B4机楼、D2动力中心
建设系统:风冷系统
IT功率负载(MW)不小于:31.104
采购内容:机电设计、配套室外工程设计、乙供机电设备材料采购、机楼机电施工、机楼土建交叉、配套室外工程施工、配套动力中心施工及运营维护服务等。 1.2招标内容
1.2.1工程总承包范围
第一部分EPC总包机电
1、总体要求
B4机楼规划包含3个模组,规模不小于31.104MW。本招标文件1.3条设定的最高限价包含3个模组的总投资,并根据本次采购结果生成总框架。
EPC总包机电为交钥匙工程,需完成从设计、采购、施工、检测到客户竣工验收、质保的全流程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所有为满足项目功能、规范与现场可实施性而必须的深化设计、工艺优化及当前未明确列示但属完成工程所必需的一切未预见工作。本次涵盖仪征园区B4机楼、D2动力中心及室外配套区域。
2、设计范围
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预算、土建交叉、机房平面规划、暖通、柴发系统、高低压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装修、智能化系统、机电配套、设备工艺、10kV接入等),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客户批复。
深度: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采购范围
乙供材:柴油发电机组、油机并机系统、室外油罐及油管路系统、固定式假负载、不间断电源、空调、10kV中压柜、变压器、蓄电池组、UPS、密集联络母线、软化水处理模块、恒湿机、配电箱、智能化系统设备(甲供材除外)、装饰材料(甲供材除外)、消防等。
服务:乙供材的安装、调试,甲供材的现场接收与安装(甲供设备材料见下表)。
其中:甲供设备材料见下表。
1)高低压配电:0.4kV低压进线柜、0.4kV低压馈线柜、0.4kV低压母联柜、0.4kV低压隔离柜、低压补偿柜、低压APF柜、UPS输出屏
2)暖通:风冷氟泵空调、新风机
3)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动环监控系统
4)主要材料:走线架、线槽、高低压电力电缆
以上甲供材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质量问题由甲方协调供应商处理;甲方负责到货验收,乙方负责仓储及施工损耗管控。
4、施工范围
工程内容:
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含10kV接入、中压柜、低压柜、变压器等);
柴油发电机组工程(含柴油发电机组、供油系统及油管路油管沟配套、降噪系统、并机系统等);
空调主机及末端工程(含分体氟泵风墙空调SHU、风冷氟泵空调、恒湿机、新风机等);
空调给排水系统(软化水处理模块(包括软水处理器、蓄水罐及其基础、软水泵以及配套管路阀门及通讯控制系统等)、加湿等给排水管路、恒湿机RO水处理系统等);
不间断电源系统(含弹性直流一体柜、UPS、配电箱、蓄电池组等)及机房工艺工程(含机柜、封闭通道、PDU等);
智能化系统(含安防、动环、送排风设备与防爆风机等设备的动环监测、电池室氢气监测等);
机房装饰工程(含地面、墙面、吊顶、卸货平台升降机、综合支吊架等);
电气工程(含极早期、机房照明、空调配电、智能化配电等);
室外管路(含外市电接入、本项目投用的220kV变电站10kV电气柜计量电表升级及光缆引入等)。
包括不限于以上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满足施工规范和当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所有施工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结(决)算审计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经由招标人提出的所有为达成项目最终交付标准、解决技术冲突或完善系统功能而产生的必要工作,其责任与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因此类工作接受任何变更请求。
5、完成本次工程所需要的安全设施、临水临电临设及政府报批建工作,承诺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具体详见EPC技术规范书。
上述设计、采购、施工属于三项应税交易、分档计税。
第二部分 运营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B4机房楼及其附属油机房、补水池等配套设施内所有基础设施系统运维、设备维保以及机房楼的综合管理,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系统:
(1)电气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UPS系统、HVDC、柴油发电机系统、母线、列头柜、PDU等。
(2)暖通空调系统:SHU空调、水泵、精密空调、管路系统等。
(3)弱电及安防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动环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
(4)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淋系统等。
(5)物理安全:数据中心机房建筑、机房生产区边界以及机房生产区(从进机房楼开始到生产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柴发、动力中心、油罐等区域)物理安全。
(6)楼内基础设施:楼内基础设置(生活用水系统,防水设施,卫生系统,电梯,排污系统)。具体要求详见运营维护服务技术规范书中《附件:江北数据中心运营维护技术规范书》。
注:最终以中标人提供的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为准。
2、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仪征市国民路68号。
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B4机房楼通过验收后10年之日止(以机房楼为单位,第9年开始招标人可无责终止合同,具体要求详见运营维护服务技术规范书中《附件:江北数据中心运营维护技术规范书》。
4、招标人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客户需求,对该标准动态更新,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招标人对设备运行质态评估后,有权要求投标人不满足安全运营的设备进行提前更换,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招标人根据客户需求或者现场运维工作效率评估后,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或减少各岗位人员配置,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水费承担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承担B4机楼运营期间所有的生产、生活用水产生的水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PUE超标电费承担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将严格按照运营维护服务技术规范书中《附件8: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PUE考核条款》约定的PUE目标值进行数据中心能源管理。若经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行PUE值高于约定的目标值,则因PUE超标而产生的额外电费,将完全由投标人承担。该部分费用将根据技术规范书中明确的计算公式(即:超出的PUE数值乘以IT总用电量再乘以电价)进行核算,并从当期应支付给投标人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如考核金额大于当月服务费则顺延至后续服务费中扣除,直到达到考核金额为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SLA罚则透传要求:投标人须认可,运营维护服务技术规范书中《附件3:江北数据中心运营服务说明及服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服务费减免(即“服务抵扣”)是针对服务水平违约的基础赔偿。特别约定,若因投标人的服务故障(如电力中断、环境超标等)导致招标人被其最终客户追究违约责任并产生实际赔偿,则该笔赔偿将“透传”给投标人。投标人要全额承担SLA中约定的服务费减免(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减免、现金考核以及其他形式的额外支出费用),如考核金额大于当月服务费则顺延至后续服务费中扣除,直到达到考核金额为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IDC环境改造支持:投标人接到招标人的机柜、配电、制冷系统等的改造需求后15自然日内回复评估结果和改造方案,改造时间默认为双方确认方案后45个自然日;遇特殊改造时投标人应主动与招标人申请延期,由招标人确认是否接受延期方案。
投标人承担施工期间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物理隔离、视频监控等),确保招标人非改造区域机架的正常运营。
环境改造支持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其最终客户支付费用为准(即招标人最终客户支付的费用“透传”给投标人,如招标人最终客户不支付额外费用,投标人也不得要求招标人支付额外费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认证支持:投标人需要配合招标人通过相关的业务认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认证ISO20000,ISO27001,ISO22301,ISO9000,公安部,金融类等)以及配合完成其他业务审核。(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具体详见运营维护服务技术规范书。
1.2.2计划工期:B4机楼、D2动力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交付(需响应最终客户适时提拉要求),完成全部系统交付并通过客户验收。
1.2.3机电整体质量保修期:设备部分保修期(详见EPC技术规范书《附件5:项目设备乙供材维保质保要求》)且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除以上附件所列项目设备乙供材以外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4个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如中标人在投标时有延保承诺,则机电整体质量保修期以中标人承诺时限为准)。
1.2.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室外配套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2)装修工程为 2 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4)园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1.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项目验收标准,且设计文件满足图审机构审查要求或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外,还必须征得发包人审查批准。
施工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采购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运营维护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1.2.6承包方式:EPCO总承包。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定制化机房B4机楼、D2动力中心机电工程EPCO项目 |
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定制化机房B4机楼、D2动力中心机电工程EPCO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交付(需响应最终客户适时提拉要求),完成全部系统交付并通过客户验收。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9953.28万元(不含税)。其中,EPC总包机电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7494.96万元(不含税)(EPC总包机电部分≤1.2055万元/kW(不含税));运营维护服务部分≤33.38元/kW/月(不含税单价),运营维护服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2458.3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以上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中标,由牵头方向招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全部工程款支付给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再将相应的部分工程款支付给成员方;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证书已到有效期,提供相关延期证明文件)
②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证书已到有效期,提供相关延期证明文件)
②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须达到三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运营维护服务工作的单位提供);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须达到三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的数据中心机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业绩,提供至少累计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机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等)业绩(其中设计费用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分别满足采购及施工费累计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数据中心机电工程项目业绩,设计费累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数据中心机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2)投标人须具备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大型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维保服务)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必须包含以下两种类型:①暖通业绩;②包含高低压配电、柴油发电机组、UPS设备、动环监控其中任意两种的动力设备服务业绩(如合同中未明确体现维保设备类型,可由服务对象出具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必须涵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所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晚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②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时效分别以订单累计金额、时间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订单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同时还需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需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原件备查。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4)施工负责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若为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特种作业人员共9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特种作业人员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5名、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人员2名、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人员2名。
7)运维人员共25名(若为联合体投标,运维人员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运营维护服务工作的单位提供):运营维护项目负责人1名,电气工程师1名,暖通工程师1名,弱电工程师1名,消防工程师1名,应急工程师班长4名,应急工程师16名。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缴纳社保服务机构签订的相对应时间段内的合同或协议)。
②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维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复用。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100万元/人的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书,保险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终验结束。已经办理上述保险的,提供相关保单证明材料即可,无需提供承诺书。(如保险终止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须承诺延保覆盖至本项目终验结束,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设备如果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内,必须提供全套节能认证及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号等技术资料。(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分包单位及乙供材提供商不得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通报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20)近两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 |
扬州市维扬路107号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
邮 编: |
225000 |
邮 编: |
210000 |
联 系 人: |
林工 |
联 系 人: |
程佳、刘家倩、王琪、贾茜蓉、朱殿君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ujiaqian.jswy@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75594*开通会员可解锁*004997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10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