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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丰海城格林豪泰基站场地租赁采购方案采购项目 转直接采购公示
2025年海丰海城格林豪泰基站场地租赁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海丰海城格林豪泰基站场地租赁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5年海丰海城格林豪泰基站场地租赁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汕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解决及完善海丰县附城南湖二路、永安达小区一片区域中国电信无线信号覆盖,我司在海丰县附城镇荣港小区一栋一号天面安装了移动基站,就此与物业管理单位海丰县金豪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2020年海丰海城格林豪泰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我方合同编号:GDSWN2000783AGN00),合同约定租期五年,年租金为20000元(含税),电量单价1.20元/度(含税);对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主体变更为海丰县金豪轩酒店有限公司;该站在《关于下发全市包区无线网络质量画象报告的通知》(中电信汕尾函【2024】253号)中的评估价值为盈利。现合同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期,为更好地保障我司基站设备的正常运行,经与物业管理单位海丰县金豪轩酒店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并拟定按如下方案续签协议。
1.对方同意继续为我司的基站设备提供安装场地;
2.场地租赁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年。
3.场地总租金为玖万元整,租金按18000元/年支付,租金含税;
4.对方同意为我司基站提供220V交流电源,用电量按电表计量,电量单价0.90元/度,另加用电量10%线损。由于项目除向海丰县金豪轩酒店有限公司采购外,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服务,供应商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海丰县金豪轩酒店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盾,*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