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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哈绥伊高铁光缆工程红线外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6-1173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份额使用完毕,合同提前终止。
本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哈绥伊高铁光缆工程红线外施工总承包项目,本工程自建部分采用利用城区管道、新建管道的方式敷设光缆37.28公里,位于黑龙江境内,共涉及5个中继段,敷设方式以人工穿放管道光缆为主,共设置局站5个,分别为哈尔滨群力开发区、哈尔滨呼兰小王岗(新建)、绥化枢纽楼、绥化升平村(新建)、伊春新曙光(新建)、伊春中心局;主要采用利用城区管道、新建管道,以人工方式敷设光缆,由电信自建;其中哈尔滨群力开发区引接光缆为288芯光缆10.1公里(不含地铁引接段),其余段落引接光缆为96芯光缆27.18公里。注:最终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以批准的工程设计为准。
签约方式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订单;工程时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在红线外设计、施工及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缆敷设、性能测试、资源系统数据采集;承包方式为包工部分包料;项目实施地点为黑龙江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总预算约为60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综合赔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
2.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为初验或终验日期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之日)的有效业绩。
(2)投标人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
(3)投标人所提供的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须为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80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50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关键页、初验或终验报告、发票,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及标的额等。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订单,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如合同中无光缆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应提供能证明光缆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2.5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初验或终验日期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之日)至少1个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80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50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施工业绩。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及标的额、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及项目组成员页、初验或终验报告、发票。如果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须同时提供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的盖章证明文件。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订单,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如合同中无光缆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应提供能证明光缆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注2: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2.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林兴路1号 邮编:150001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件:gaojings.hl@chinatele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5室 邮编:150001 联系人:姜明奇、张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件:jiangmingqi.jszbtx@chinaccs.cn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