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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拓我市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进一步落实建设“阳光福彩”有关要求,经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佛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下称“市福彩中心”)现拟向社会公开征召20家福利彩票传统专营销售场所,代销电脑型和即开型福利彩票。现将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拟开设销售场所区域与数量
本次共征召开设20家福利彩票传统专营销售场所,其中禅城区3家、南海区5家、顺德区6家、高明区3家、三水区3家。
二、申请人条件
(一)自然人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或佛山市居住证、年龄介于18周岁(含)至55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个人。
2.具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
4.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不少于5万元)。
5.如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
6.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5)代销福利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6)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或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8)申请人为国家公职人员。
(二)法人申请人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不少于5万元)。
4.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
5.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
6.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5)代销福利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6)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或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三、销售场所条件
(一)申请人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不含商业综合体、文旅景区及交通枢纽类等业态内场所),必须具有销售场所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须为地面一层砖墙结构的独立临街铺位,场所内不能有夹层、阁楼或通往其他楼层的楼梯。申请资料初审时,市福彩中心将对场所是否位于商业综合体、文旅景区及交通枢纽类等业态内进行核查,存在争议的,申请人须提供申请场所房产证明等佐证。
(二)非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且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可安装互联网宽带。
(三)销售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以该申请场所房产证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门头招牌可用宽度及门内径宽2米(含)以上,室内实际层高不低于2.5米。
(四)与现有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米。(距离方法: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按行人习惯性行走的最短路径,测量最近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与申请场所主要出入口中心位置之间的间隔距离)。
(五)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六)确认开设销售场所资格前是否先行租赁销售场所,由申请人自行决定,市福彩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申请资料及提交要求
本次征召活动中,每名申请自然人或法人在本次申请活动中只能提交1份有效申请,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地址。重复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有效申请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如实备齐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佛山市居住证等原件图片或复印件。
申请人为法人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图片或复印件,申请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或复印件。
(二)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申请书(附件1,下载打印填写)。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清楚填写拟设销售场所的详细地址、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2,下载打印填写)。
(四)银行出具的资金状况证明材料(存款余额须不少于5万元)。上述证明及所提供材料的开具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五)销售场所选址铺位在电子地图上标注位置图示(A4纸打印)。
(六)销售场所选址铺位彩色照片。铺位照片至少4张,要求画面清晰,包括但不限于铺位正面(须含左右铺位且左右铺位须完整,并对选址铺位进行标识)1张、店内全貌1张、门牌号码(如有)1张、左右街照各1张。
(七)提交申请时无须先行租赁销售场所,若因先行租赁或投入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相关事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市福彩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申请场所的地址确认原则:申请时提交的地址与场所相片应一致,如出现提交地址的表述与提交场所相片所显示的实际位置不一致的,以申请时提交场所相片所确认的位置为申请人最终申请的场所地址。
五、公召流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受理申请
1.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00,未达或超过申请时间的,视为无效申请。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受理方式:申请人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按拟开设区域将相关申请资料送到相应地点(详见下表)。市福彩中心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初审通过后将按顺序获得受理号。
拟开设区域 |
地点 |
地址 |
禅城区、高明区和三水区 |
市福彩中心办公楼一楼 |
禅城区季华五路3号P2 |
南海区 |
市福彩中心南海工作站 |
南海区桂城海四路3号丽雅苑北区1-7号铺 |
顺德区 |
市福彩中心顺德工作站 |
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5号(顺德慈善综合体3楼 ) |
3.如有两个或以上申请者的申请场所是同一地址的,须先进行同地址资格摇号,确保一个申请场所只有一名申请者参加场所审核顺序摇号。同址摇号名单将于公开摇号前三个工作日在市福彩中心一楼大厅、南海工作站一楼大厅、顺德工作站三楼大厅进行公示。
(三)公开摇号时间与地点
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各区申请者场所审核顺序名单。
1.摇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3号P2一楼。
3.申请人按自愿原则参与现场摇号,参加现场摇号的请按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与活动。申请人是否参与现场摇号,不影响最终摇号结果。
4.审核通过的受理号作为摇号球编号,用于同地址资格摇号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场所审核顺序摇号。
5.如有两个或以上申请者的申请场所是同一地址的,须先进行同地址资格摇号,摇出其中一名申请者进入符合申请条件的场所审核顺序摇号;未被摇出的申请者不进入符合申请条件的场所审核顺序摇号阶段,不进入区域场所审核顺序候补名单。
6.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各区域符合申请条件的场所审核顺序。
7.摇号现场全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上级主管部门、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进行现场监督。
8.摇号结果在佛山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申请场所审核
1.申请场所审核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审核顺序与要求
(1)各区场所审核顺序按照各区摇号结果顺序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场所审核的申请者取得新增销售场所资格,进入新增销售场所名单,直至该区全部新增销售场所名额用完,该区域剩下的申请人均进入该区域的场所审核候补名单,暂不审核。
(2)审核申请场所建筑规格、店铺面积、周边环境等,拟设销售场所地址是否符合相关距离条件。
(3)纳入新增销售场所名单的申请场所视同现有销售场所,按照审核顺序先后,后审核的申请场所需审核与其距离情况。
(4)区与区之间申请的销售场所距离不足300米的,申请的销售场所审核顺序按: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排名顺序审核(例如:南海区与顺德区交界位置有申请的两个场所之间距离不足300米,则以南海区为优先顺序进行场所审核)。
(5)申请场所审核须申请者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场,因申请人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内到场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6)审核按照申请提供的现场铺位实际建筑规格为准,对现场提出可对建筑规格进行调整的一律不予受理。
3.场所审核结果公示:场所审核结果在佛山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合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启动替补程序,在该区域场所审核顺序候补名单中依照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替补审核,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替补新增名额。公示期结束后提出异议的,市福彩中心不予受理。
注:各区域若有未使用完毕的销售场所设立名额,按顺德区、南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排名先后顺序将未设立名额调拨到名额已使用完毕的区域(举例:若禅城区域最后尚有一个设立名额未使用的,顺德区域名额已使用完毕,则市福彩中心将该新增名额调拨到顺德区域),在该区域场所审核顺序候补名单中依照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审核,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替补新增名额。
(五)、确认开设资格
1.确认时间
(1)在场所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按拟开设区域到相应地点(详见下表)进行确认。
拟开设区域 |
地点 |
地址 |
禅城区、三水区和高明区 |
市福彩中心办公楼一楼 |
禅城区季华五路3号P2 |
南海区 |
市福彩中心南海工作站 |
南海区桂城海四路3号丽雅苑北区1-7号铺 |
顺德区 |
市福彩中心顺德工作站 |
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5号(顺德慈善综合体3楼 ) |
(2)须在规定期内办理确认开设资格,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并启动替补程序,在该区域场所审核顺序候补名单中依照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替补审核,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替补新增名额。
2.提交开设销售场所资料
(1)获得开设资格申请者的有效身份证和1张大一寸免冠彩照相片。
(2)拟设立销售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书(合同期一年或以上)。
(3)提交的设立销售场所租赁协议书地址必须与提交申请时的地址相符,否则该申请无效。
(六)销售场所装修、验收与开通
1.获得开设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参加市福彩中心销售场所形象建设培训后45个自然日内,严格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印发的《中国福利彩票实体空间设计规范手册》及省、市福彩中心规定的销售场所形象建设标准完成装修(装修费用自理)与验收工作。
2.申请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福彩销售场所装修的,须至少提前5个自然日据实向市福彩中心书面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可延长15个自然日。
3.因申请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申请地址完成销售场所装修、装修验收不合格的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开设资格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并启动替补程序,在该区域场所审核顺序候补名单中依照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替补审核,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补新增名额。
4.经验收合格,且完成销售员岗前培训、足额缴纳销售福利彩票保证金、签订代销合同等相关手续后开通销售。
六、市场管理
(一)销售场所设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负责人。
(二)销售场所设立后一年内不得办理迁移,销售场所不得转让、转借、出租代销证或销售场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所有因参与本次公召而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市福彩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提醒申请办理销售场所的市民,慎重考虑加入彩票行业的政策调整等方面的风险。
(三)本次公开征召期间,如上级颁布新的政策规定,则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市福彩中心将对变更情况予以公告。
(四)确认开设销售场所资格前是否先行租赁销售场所,由申请人自行决定,市福彩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佛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附件:1.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申请书
2.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
佛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