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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南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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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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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S468桃朱路K14+393-K19+078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6008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太原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二期九号楼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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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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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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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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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90.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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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罗守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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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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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皖234202******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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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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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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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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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1、但家庙至张冲公路改建工程 2、颍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次)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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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但家庙至张冲公路改建工程 2、颍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次)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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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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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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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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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红星雅园1幢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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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7865860.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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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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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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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90.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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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张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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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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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皖234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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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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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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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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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1、2025年宣城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17东黄路K103+953-K108+220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 2、泾县蔡村镇朱马路改建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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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5年宣城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17东黄路K103+953-K108+220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 2、泾县蔡村镇朱马路改建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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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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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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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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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55号鼎金大厦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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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7898037.3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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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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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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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90.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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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卫平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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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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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皖134202******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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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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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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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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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1、G15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路段2022年路面养护维修专项工程 2、2023年锡林郭勒盟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207线太仆寺旗K855+000-K865+785段、K875+053-K911+112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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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1、S408官朝路(K0+000~K32+271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临汾境内2023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002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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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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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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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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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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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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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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