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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经济开发区西区迎宾大道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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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盈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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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广德市经开区西区规划区2025-2026年度土石方工程项目I标段 |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5068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习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红石谷路智慧城4号楼9层90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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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叁万叁仟贰佰陆拾玖元叁角捌分(*开通会员可解锁*.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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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5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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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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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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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常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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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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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皖234162072605、皖建安B(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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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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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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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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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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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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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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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昊硕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东华大道与枣树路交叉口西北角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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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叁万叁仟叁佰壹拾元壹角陆分(5933310.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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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5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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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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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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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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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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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皖234212129360、皖建安B(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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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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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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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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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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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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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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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耀远路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1号楼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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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玖拾叁万叁仟叁佰壹拾柒元贰角陆分(5933317.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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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5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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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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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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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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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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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皖134201******8459、皖建安B(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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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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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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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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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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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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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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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首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池州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清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容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权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厚翔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培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博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顺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湘越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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