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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设备中,存在13台设备已损坏或零部件缺失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上述设备,本次评估以设备的可收回价值确认评估值。另存在部分设备于评估基准日处于闲置未使用状态,因闲置设备长期未插电使用,评估专业人员对闲置设备的实地勘察仅限于其外观、位置等可见部分,被评估单位承诺上述设备均可正常使用,此次评估以此为前提进行评估,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影响评估结论。
三、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和交接,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查封等影响转让的情形。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2.本次转让标的中,存在2台设备已损坏,10台设备缺失部分零件,1台设备已被完全拆零,其余设备均处于闲置未使用状态。3.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负责进场搬运设备,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的设备在转运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在转运过程中,如受让方对转让方或第三方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让方需提前告知转让方设备拆除和搬运时间,且受让方在拆除和搬运设备时,转让方应在现场。4.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应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范围、重量、体积、面积、质量等。意向受让方须现场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在报名时提交。成交后,转、受双方按此确认书后附的《资产信息汇总表》中所列实物作为交接依据进行交割,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5.意向受让方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己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物的完整性、功能缺陷、品质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交接。6.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资产交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7.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8.标的查看地址:涪城区虹盛路南工业园区聚强仓库;联系人:孙辰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