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本次分别转让的标的为绵阳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的闲置机器设备,详见《资产明细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一、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标的按现状分别转让和交接,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查封等影响转让的情形。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2.本次转让的标的目前全部存放在虹坤电子厂区内保管,受让方应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对拆除设备的转运,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转运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转运过程中,如受让方对转让方或第三方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4.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应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范围、重量、体积、面积、质量等。意向受让方须现场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在报名时提交。成交后,转、受双方按此确认书后附的《资产明细汇总表》中所列实物作为交接依据进行交割,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5.意向受让方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物的完整性、功能缺陷、品质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交接。6.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7.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8.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9.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明细汇总表》等资料。10.看货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86号长虹PDP工业园区 ;联系人:唐晓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