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等公司拟对实验室废液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名称 |
公司名称 |
数量 |
危废代码 |
| 实验室废液 |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
约0.3吨,以实际数量为准 |
Hw49(900-047-49) |
| 实验室废液 |
鲁丽集团有限公司 |
约1吨,以实际数量为准 |
Hw49(900-047-49) |
| 实验室废液 |
山东省寿光市鲁丽纸业有限公司 |
约1吨,以实际数量为准 |
Hw49(900-047-49) |
2、概况:物料含量以现场实物为准,含部分水;乙方来车自提,乙方汽运需提前一天报车号给甲方办理进场手续,钢铁提货车辆国六排放或新能源车辆,不足一吨按一吨计,期限1年。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危废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环评材料等。
2
、报名单位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或欺诈、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3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可以提前发给联系人)。
4
、报名单位应对所申报的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
5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能源中心联系/供应一科,按要求提供资质,审核通过后具备参标资格。
6、参与投标的承包人需至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若未中标保证金7日内予以返还,若中标而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金在结算之后无息退还
。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 2、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3、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3、商务联系人:薛冰,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商务联系人:宋振业,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投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举报投诉方式 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七、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纠纷包括中标后及合同签订生效前的纠纷,均由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投标方投标视为接收该管辖的约定。
八、其他: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