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隆昌市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秩序,营造 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自隆昌市城区引入共享电动自行 车的公告发布后,共有70家企业提交申请。经有关部门联合审 查,42家运营企业符合条件,28家运营企业不符合。
我市按照"总量控制、等额分配、动态调整"原则实施管理, 投放总量不超过2000辆,投放过渡期一年,待隆昌市"十五五" 交通运输综合规划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相关指标后进行动态 调整。具体企业名单、投放数量、投放期限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 府 40 | 企业名称 | 分配 数量 (第) | 投放期限 |
|---|---|---|---|
| 1 | | 坦途创新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47 | |
| 2 | 隆昌市润宏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7 | ||
| 3 | 四川墨墨鱼环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47 | |
| 4 | 隆昌市绿蚂蚁科技有限公司 | 47 |
一、投放企业及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