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庆石化公司加氢裂化装置增产航煤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陕西咸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长庆石化公司关于加氢裂化装置增产航煤改造项目备案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同意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加氢裂化装置增产航煤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7-61*开通会员可解锁*-404025)。

二、项目建设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长庆石化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包括包括热低压分离器、冷高压分离器、脱丁烷塔顶回流罐、分馏塔顶回流罐等增设入口惯性分布器或油水分离内件。冷低压分离器整体更换。分馏塔、航煤汽提塔和石脑油分馏塔更换部分塔盘。更换航煤汽提塔底重沸器、航煤/原料油换热器、石脑油/航煤换热器等。改造重石脑油泵、航煤泵、循环油泵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7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年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如需对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实施。

八、本备案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自通知之日计算。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或者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