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03-B-15地块通信网络建设与无线信号覆盖工程(自主)的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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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03-B-15地块通信网络建设与无线信号覆盖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JY2026013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项目名称: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03-B-15地块通信网络建设与无线信号覆盖工程

五、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03-B-15地块通信网络建设与无线信号覆盖工程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采购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03-B-14、03-B-15地块通信网络建设与无线信号覆盖工程,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路广润大厦6楼603-604室),或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户名: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号:7260 0012 0195 558899;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将报名资料、缴纳凭证、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9@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如下: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资质证书复制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制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路广润大厦6楼会议室(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路广润大厦6楼会议室(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

单 位 名 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6232593499229149323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温州瓯海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住宅区5组团商办楼4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9@qq.com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路广润大厦6楼603-604室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

监察联系人:朱女士

监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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