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项目机械租赁采购采购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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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钱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利用中心机械租赁采购

三、项目编号:GKXJ202606034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需配备专业操作人员。

标的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数量

单位

1

自卸汽车

15t

100

台班

2

载货汽车

20t

6

台班

3

载货汽车

15t

5

台班

4

载货汽车

10t

1

台班

5

平板拖车组

40t

4

台班

6

平板拖车组

60t

2

台班

7

钢轮内燃压路机

15t

7

台班

8

钢轮内燃压路机

12t

7

台班

9

钢轮内燃压路机

8t

2

台班

10

平地机

90kW

4

台班

11

履带式推土机

105kW

2

台班

12

履带式推土机

75kW

1

台班

13

履带式推土机

90kW

1

台班

14

轮胎压路机

26t

2

台班

15

洒水车

4000L

2

台班

16

涡浆式混凝土搅拌机

500L

2

台班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费、进出场费、燃油费、调试费、折旧损耗费、租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159957.3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均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机械台班量,乙方开具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已确认的数量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付款至结算款的100%。

十、服务要求:

1、工期:暂定自首次进场后共计60天内完成,实际工期需满足施工总进度要求,具体以项目任务单中明确的工期要求为准。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3、供应商必须自行完成采购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一经发现,询价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供应商应当赔偿由此造成询价人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满足询价人施工需要,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不得做其他抵押。

5、供应商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询价人发令后其施工机械能随叫随到。租赁设备一般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如遇抢修等特殊情况,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要到达指定地点。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保证能正常提供租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6、供应商所提供机械均需配备具有相关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熟练、技术可靠的作业人员,并遵守现场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同时听从采购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安排,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指挥,优质高效完成作业任务,不得盲目施工,同时有权拒绝采购人的违规指挥。机械设备应证件齐全。供应商在往返途中或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包括包括乙方工作人员自身人身伤亡或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或对甲方场地、设备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7、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须购买车辆相关保险,在设备正式操作运行前须提供保险相关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

8、供应商需加强安全运输管理,期间发生的车辆交通安全等一切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应做到文明运输,不发生影响运行及管理规定的行为。

9、询价人根据以下情形之一有权暂停租赁机械设备:

9.1未按询价人要求提供相应机械设备的型号或数量;

9.2提供“带病”机械设备,提出异议后,并未及时召回更新;

9.3供应商派遣的机械设备操作员的操作技能水平达不到询价人施工要求的;

9.4供应商派遣的机械设备操作员无相关操作资格证书的;

9.5供应商派遣的机械设备操作员工作态度恶劣的、不负责任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

10.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不响应询价人需求或其他违反协议履行的情况,询价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与报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公告发布期间内开具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

2、地点:杭州市聚园路290号能源集团大厦5楼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聚园路290号能源集团大厦5楼

联系人:周旻、韦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纪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询价文件-钱塘机械租赁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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