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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本招标答疑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澄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回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1HZB2604005
项目名称:二供水质站点在线监测仪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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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疑问回复
1、疑问1:标书内容: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二供水质站点在线监测仪表项目,具体情况为二次供水泵房浊度监测设备 260 台,余氯监测设备 20 台;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等本身价格、专利费、包装费、运输费、设备拆除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投标人自费在现场建立仓库并保管货物)、断水封堵、驳水费用、清淤费用、墙洞修补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包括在取样管道开孔对接)、安全文明施工费、总包配合费、调试费、试运行费、验收费、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软件编制、系统组态等)、质保期内维护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总和。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整机质保期不短于 2 年(以投标响应为准),质保期内所有服务由中标人上门进行,且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免费质保期限一律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疑问:针对此两项内容,质保期内是否需要进行日常仪表运维服务
答:本项目不需要进行日常仪表运维服务,但在质保期内需响应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时间”要求。
2、疑问2:关于“质保期内维护费用”的范围界定不清:
1)涉及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设备、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质保期内维护费用……整机质保期不短于2年(以投标响应为准), 质保期内所有服务由中标人上门进行,且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2)请求事项:上述两种“维护”的工作内容、服务频次、人员要求及成本构成均不相同。恳请贵单位书面澄清:招标文件中所指的“质保期内维护费用”是否仅为常规质保维修费用,即设备故障后的诊断、维修及零部件更换?如包含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请补充提供日常运行维护的具体工作内容、服务标准、执行频次、人员要求及服务期限等详细说明。
答:本项目为常规质保维修,即设备故障后的诊断、维修及零部件更换,不包含进行日常仪表运维服务。
3、疑问3:关于“延长质保期”中“质保”的范围界定不清涉及条款:
1)招标文件规定:“增值服务: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2年)延 长质保期……进行对比打分。”
2)请求事项:请贵单位书面澄清:“延长质保期”中的“质保”是指延长常规质保维修期限,还是延长日常运行维护期限?请明确延长部分的具体服务内容。
答:本项目为常规质保维修期限。
4、疑问4:标书内容: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2.1 资信分中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近六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1)疑问:在职人员,因到退休年龄,社保停交,有合同,是否满足此项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疑问5:标书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3.1 投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疑问:现场踏勘需如何进行,是否需要联系招标方协同踏勘,还是自行踏勘向招标方进行报备,招标方针对现场踏勘结果是否进行盖章确认。
答:自行踏勘,联系代理公司获取现场踏勘人员联系方式,无需进行盖章确认。
6、疑问6:关于“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不明确
1)涉及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等本身价格”,同时规定“质保期内所有服务由中标人上门进行,且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2)请求事项:恳请贵单位明确:“备品备件”是指随设备交付的基础备件包,还是指质保期内不限次数的备件免费供应?
答:“备品备件”是指随设备交付的基础备件包,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发生质量问题排除故障的响应要求,具体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备参数需求自行综合考量。
7、疑问7: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中,投保人资格条件中更正为接受代理商投标,请问制造商是否可以授权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还是由设备制造商或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答:根据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要求执行。
8、疑问8:招标文件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三、设备参数说明(一)低量程浊度监测仪表-传感器 要求:光源采用LED灯源,寿命长,功耗低,灯光衰减小,稳定性强。(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厂商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详细评审-技术分 要求:加“★”为重要技术指标,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必须提供。该条款未标注★,却强制要求提供专利证书并原件备查,与第四章“★为重要技术指标”的规则冲突,条款设置不合理、前后矛盾。
2)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并调整:删除“提供低量程浊度监测仪表-传感器LED光源设备厂商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强制性要求,改为鼓励提供相关专利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实质性响应门槛),以保证招标公平竞争、合法合规。
答:招标文件未将“专利证书”设置为资格门槛或废标条款,未做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按自身情况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限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9、疑问9:招标文件第18页,光源技术要求条款:采用LED灯源,寿命长,功耗低,灯光衰减小,稳定性强。(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厂商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疑问事项及质疑理由
条款设置不合理,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2)提疑请求
①恳请招标单位核查本条技术参数的合规性,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厂商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的限制性要求;
②若不予删除,请招标人书面明确:本项目强制要求专利证书的合法依据、专利判定标准、专利与本项目灯具使用性能的必要性关联说明;
答:招标文件未将“专利证书”设置为资格门槛或废标条款,未做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按自身情况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限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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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答疑公告.pdf
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