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5-22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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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芦村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浙联艺招[2026]103号

招标单位:莲都区仙渡乡芦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俊*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候选人:丽水市联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王荣建证书号码:浙2332*开通会员可解锁*

预中标下浮率:6.2%预中标金额:119976元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9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5 月22 日至2026年5 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联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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