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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号楼电梯更换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标人为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号楼。电梯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共1台有机房货梯,招标范围包括老旧电梯的拆除及处理、新电梯的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年检、内部装饰、电梯机房及井道补漏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工期:6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 电梯 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电梯制造商投标的,制造商须具备相应电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覆盖1000kg的曳引式货梯)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制造单位许可(2019 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②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持符合条件①的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且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
③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装修理单位许可(*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④投标人如无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与具备相应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名。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前往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室西首)现场或线上报名(联系人:余温怡,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327243936@qq.com)并购领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地点为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西首)。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参与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上发布。
招标人: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代理机构: |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室 |
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人: |
陈美云、余温怡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监督单位: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