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电线电缆类、钢材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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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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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就“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电线电缆类、钢材类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季度更新动态增减,已入库单位无需二次申请),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HJCG-2026-0086

(二)项目名称: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电线电缆类、钢材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主要材料清单):

电线电缆类:电线、控制电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材料;

钢材类:‌板材(‌包括热轧板、冷轧板、中厚板、薄板、彩涂板、镀锌板、镀铝锌板、硅钢片等)、型钢‌(工字钢、H型钢、‌角钢、槽钢、‌圆钢、方钢、扁钢‌等)、‌管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等)等材料。

注:①具体材料供货以采购人后期实际需要为准。

②欢迎国内满足电线电缆类或钢材类供货能力要求的供应商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及签订:自首次入选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入选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签,续签期限最长为一年。本次开发式框架协议采购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选结果公告及《入选通知书》后视为供应商入选(后续按季度动态增减),按具体单个项目签订实施合同,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五)服务对象范围: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最近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申请入库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电线电缆类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电线电缆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人民币900万元(合同不限个数)。提供的佐证资料:供货合同(关键页:体现金额及盖章页)、结算(或验收)单或项目甲方验收通过的相关资料、发票,以上三份资料项目名称须一致。

7.钢材类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钢材类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合同不限个数)。提供的佐证资料:供货合同(关键页:体现金额及盖章页)、结算(或验收)单或项目甲方验收通过的相关资料、发票,以上三份资料项目名称须一致。

供应商电线电缆类业绩或钢材类业绩满足一项即可。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首次申请人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9日17时00分,首次集中审核时间:首次申请人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核。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及时关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网站信息,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首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首次申请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申请人首次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前(*开通会员可解锁*29日17时00分)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资料一份(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建议供应商递交的申请资料单独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格式详见“附件1”。

2)首次申请人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9日17时00分

3)首次申请人递交资料地点(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4)投标供应商的首次申请资料可以以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供应商取得首次入选资格后须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资料扫描件一份至代理公司。

三、审核原则

(一)采购人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申请资料的供应商进行集中审核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采购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征集人认为申请人在能力、信誉上等其他方面有不能接受的情形。

四、结果公告、期限等相关要求

(一)开发式框架协议采购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选结果公告及《入选通知书》后视为供应商入选,按具体单个项目签订实施合同,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元/家,首次集中采购入选供应商在领取入选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2258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开发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关支行。(汇款用途请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项目编号)。

五、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选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后生效。

六、入选期内具体供应商的工作任务的分配方式

(一)具体项目承接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从入选供应商中通过二次竞价方式在入选供应商中按“低价优先”原则选定。具体参照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印发的《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一旦入选,后期承接项目时所有项目下浮率不低于5%(特殊项目根据采购方要求确定),并无条件按照后期每个项目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自行承诺)。

(三)一旦入选,后期承接项目时所有项目收款周期须≥15天(特殊项目根据采购方要求确定)。(投标人自行承诺)。

(四)如制造商入库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制造商授权给采购人销售代理资格。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入选供应商按单个项目具体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

(二)付款时服务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汇票、银行转账、支票,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八、履约保证金

入选单位在收到结果公告信息后,在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视为正式入选。中选人通过二次询价取得特定期间的供货权后,应在一周内与采购方签订该时段的《合同》,供货方可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中选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供货资格。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于入选服务期满,合同责任履行完毕后扣除各项违约金按相关规定退还。

九、服务要求

(一)入选后,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有可能组织人员对入选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二)入选后,采购人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如单个工程项目推荐品牌要求)向入选供应单位发出项目询价单,入选供应单位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就询价单中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推荐品牌、供货期、付款条件等)作出响应,报价最低的为询价单中所需材料的供货单位,若有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以随机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具体项目的材料合同。

(三)询价报价:参选人在本次参选响应时须充分考虑后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风险范围、不利因素等,例如完成项目所需的机械、材料、设备、管理、交通运输、包装、装卸、差旅、保险、利润、税金、价格涨跌风险等;支付合同价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入选供应单位提供的材料、货物等必须是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五)协议期内,入选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后生效。

(六)质保期按具体厂家产品质保期限执行(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外,期间所产生的任何维护或维修及更换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供应单位相互协商,在合同中明确。

十、入选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采购人及监督部门将对入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和考核,具体参照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印发的《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被取消入选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三)增补增集:供应商可以按照采购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申请截止日期为首次入选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增补增集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送邮箱:349028173@qq.com,联系人:胡恋恋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入选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同上。

审核时间:增补征集审核时间为申请人提交资审查材料后,由采购人根据业务紧急情况和报名数量自行确定时间组织审核。

增补增集的中标入选供应商服务截止期不得超过首次公开招标的入选供应商服务截止期。

十一、信用信息查询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定义

(一)“采购人”系指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采购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监督部门”系指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小组。

(三)“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四)“入选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选供应商。

(五)“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三、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采购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选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

十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名称: 金华产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项目咨询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所有申请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按规定提交)

2.入选通知书

附件信息:

附件2.docx (15.1 KB)

附件1 (1).docx (35.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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