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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金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1#楼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与修改,请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一、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指该项目仅作为施工方进行管线预埋、配套施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化工程合同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能完全满足业绩要求的具体内容【即: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楼宇(或园区)智能化集成系统(或智能信息集成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合同中至少需包含会议系统、安防系统、楼宇智能控制内容,其中软件开发部分签约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则该合同业绩予以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主体为央企在浙江省内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分包项目合同不予认可范围:指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作为丙方与乙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不予认可;若该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中的暂估价工程,由甲方和总包方以联合体形式作为发包人的,则该合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4、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证明材料同资格业绩证明,不能反应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竣(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采购人: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日
浙金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1#楼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补充文件(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