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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中医院自助售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临平区中医院自助售货服务采购项目(ZBSR2026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摆放地点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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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动售货机 |
门诊大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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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大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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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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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管理费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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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最低价格) |
6万元(服务期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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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摆放的自动售货机品种、数量及具体点位须经医院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改变。
2、中标方须每年向医院支付一定金额管理费(包含电费、场租等全部费用),管理费不低于3万元/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时间:两年。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玩具等相关业务的法人及个体工商户。
2、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食品自动售货资格。
3、投标单位从事自动售货机运营6年以上(以当时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近三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等其它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受托人个人简历和表现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报送本项目拟商品销售价目录。
(5)从事自动售货机运营6年以上的相关合同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报名lpqzyy_cgzx@126.com,主题格式严格按照:“临平区中医院自动售货服务采购项目—XXX单位全称+投标人姓名+手机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 月5 日(中午17:00前)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综合楼2楼211办公室(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运城街101号)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26年3 月6 日(周五)13:45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综合楼7楼710评标室(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运城街101号)
附件信息:
临平区中医院自助售货服务采购项目2026.2.doc (204.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