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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现就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UPS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GH-PH202604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UPS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清单 |
9.5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清单及技术要求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公告时间、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053423829@qq.com),同时和招标代理人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确认。
(三)报名资料要求:(1)供应商报名表;(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不设置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2月5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2月5日9 时00分在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虹桥南路58号
2.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3.监督部门: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