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溪村“以竹代塑”示范村创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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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报福镇景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景溪村“以竹代塑”示范村创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26-02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要求

预算

控制价

1

景溪村“以竹代塑”示范村创建项目

1项

以竹元素、竹工艺制品为主题,沿线布置路灯和竹篱笆,全程1.3公里,景溪入口处酒店、老村委闲置房间及无忧民宿室内均布置了“以竹代塑”主题的展销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0万元

115万元

注:报价时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6414日至202642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供应商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491643138@qq.com)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格式自拟);

(4)投标报名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5709:00时整

七、投标地址: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65709:00时整

九、开标地址: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账、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278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报福镇景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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