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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美姑县柳洪乡龙头湾社区经济建设,经柳洪乡龙头湾社区两委“四议两公开”决定,委托美姑县柳洪乡人民政府对该农贸市场进行招租。凡符合本招租要求的投资人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美姑县柳洪乡龙头湾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实施主体:美姑县柳洪乡龙头湾社区
责任单位:美姑乡柳洪乡人民政府
招商内容:对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及商业综合楼开展招商招租
招商地址:美姑乡柳洪乡龙头湾社区
招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招商内容
1.总体面积:该主体建设用地面积9378.23㎡,总建筑面积4368.31㎡,绿地面积1604.87㎡,容积率0.43,建筑密度19.15%,绿地率17.11%。机动车位:地上室外生态标准停车位29个,大车停车位:3个,非机动车位56.50㎡(约47个),自由贸易区219.32㎡一层钢结构。
2.商业综合楼门面情况:一楼门面16间、面积为1093.9平方米。其中沿街面10间、面积869.7平方米,侧面6间、面积为224.2平方米。二楼为2个通间,面积为1052.16平方米,每个通间面积为526.08平方米。三楼为门面12间696.42平方米。
3.固定贸易区情况:固定贸易区占地面积442.59㎡,建筑面积442.59㎡;钢结构、地上1层。
4.该主体(包括商业综合楼及固定贸易区)整体出租。
三、招租要求
1.通过企业团队整合柳洪乡域内赶集、贸易等情况,依托龙头山和悬崖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加大脱贫攻坚后扶产业力度。
2.整合柳洪乡农副产品贸易,对接市场,拓展销售渠道,了解柳洪乡农副土特产品,搭建产品销售市场,给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的交易带来更多商机和销售渠道,提高柳洪乡农特产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有效促进美姑老百姓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3.投资企业需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市场运营、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经验。
4. 投资企业需吸收龙头湾社区当地人民群众与闲置人口再就业不低于5人,可促进当地经济和谐发展。
5. 在运营贸易中,严把质量关,卫生关、安全关,保证产品品质,让利百姓,让消费者得实惠。
6.具体租金及相关要求,报名现场面议。
四、投资企业条件
(一)拥有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物业管理、农产品运营、销售方面经验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并按照国家税务机关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二)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严重违约情形。
五、投资企业确定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在美姑县政府门户网公告后,通过龙头湾社区招租领导小组会商后确定实施企业,实力雄厚,从业管理经验丰富,口碑俱佳企业优先。
六、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报名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8:30-12:00,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证明、证书)到柳洪乡人民政府现场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如逾期未提交报名相关资料的,投资人视为放弃)。
(二)投资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企业鲜章)。
(三)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资质证书副本。
(五)本招租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六)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七、企业评选
企业评选时间为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钦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