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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站卫生所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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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西站卫生所房屋公开招租 二、 项目编号:XYDFSY-ZCB-2026-16 三、 项目预算与租期: 1. 年租金底价:人民币 13.3万元/年(不含税)。 2. 租期:3年,实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到期前重新评估续签)。 3. 报价有效性:最终竞价不得低于年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 标的物详情 1. 位置:环城路西站卫生所院内。 2. 建筑结构:二层楼房一幢。 3. 建筑面积:约 450平方米。 4. 附属场地:院内空地约 400平方米。 五、 核心项目要求 1. 租赁用途: ① 严格限定为办公使用,禁止任何经营性活动。 ② 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徐州市城管规定及业态管控要求。 2. 禁止业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① 高危行业:重工业、铝合金加工、车辆维修保养、烟花爆竹、液化气充装; ② 污染/扰民类:餐饮(含明火)、油漆作业、农药销售、高噪音生产; ③ 敏感场所:歌舞娱乐、浴室、棋牌室; ④ 其他冲突项:易燃易爆品存储、化学危险品操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相悖的项目。 特别说明:如遇院方有特殊情况,或遇不可抗力,医院有权提前结束租赁。院方会提前1个月通知租赁方,租赁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六、竞租报价方式 采取现场书面报价方式(租金于竞价结束后当场公布,竞价低于租金底价无效)。报价以百元为精确单位。税金由承租方承担,中标租金为税后,医院不提供发票。 七、招租流程须知 1、招租公告通过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2、报名日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4月10日16:00。 3、报名登记地点设在徐医大附三院招采办(复兴南路388号医院内总务楼307室),报名登记联系人:祁老师 徐老师,电话:83638084。 4、报名截止后,如有三个或以上的竞租方,医院择日进行现场竞价,竞价单位为百元起。如出现报价相同,则进行二次竞价。竞价最高者即为成交人。若成交人放弃承租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5、竞租人如扰乱招租秩序、干扰招租工作、操纵、垄断、恶意竞价、串通、损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将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竞租时间、地点:待定。参加人员限带一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竞租保证金收据,提前10分钟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竞租具备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有效续存状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资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上交填写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西站卫生所招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营用途一经登记不得更改。 3、报名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银行征信报告;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企业银行征信报告。 4、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报名和承租资格。 5、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招租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为由不履约。 6、报价单按照规定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单现场填写并签字。 九、竞租保证金说明 意向竞租方须在材料审核通过,接招采办通知后,去院方财务处 交纳竞租保证金 5000 元,并注明缴款事由。竞租方须保存好原始收据,竞租时作为入场有效凭证。 如竞租方未成交,则竞租保证金于招租事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汇款、转账等方式无息退还。竞租方若成交,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押金。若竞租人在招租事宜中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承租义务条款 竞租成交后,竞租方即转为承租方,其必须遵守: 1、承租期满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在合同期满前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如有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承租方应在房屋交接时查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修缮后再行交接。如在承租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承租方)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或添附残值。 4、其他具体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管理与服务 房屋具体管理工作由徐医大附三院总务处负责,承租户需承担以下义务: 1、法律责任自负; 2、水,电,物业管理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自理; 3、各种证照自行办理; 4、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 5、按时交纳租金。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活动,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徐医大附三院招采办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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