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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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现对《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项目以“精准盘活、高效转化、长效赋能”为核心,聚焦存量资产的梳理、推介、对接,有针对性地推动自治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资源、项目、资本的深度交流和合作。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支持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呼和浩特市在内蒙古自治区旅发大会期间,举办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定位、内容策划、场地搭建、现场执行与活动组织服务等环节在内的活动组织实施。

(二)邀约嘉宾。邀请全国重点文旅企业、行业专家、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到呼和浩特市进行对接交流和考察,活动总规模约150人。

(三)项目辅导。梳理并辅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需求。

(四)全程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应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现场组织与执行有序、高效,各环节衔接紧密,无重大失误和差错,无重大技术故障和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

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10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1.要求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要求策划专业活动方案。

3.要求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保障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定期完成并汇报活动进度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活动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各项内容的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税费等)(加盖单位公章)。

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要求

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ltcyc@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文化和旅游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

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系人: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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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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