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28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甘肃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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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WY-2026-01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
采购单位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一标段) GSWY-2026-011-01 工程-施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 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二标段) GSWY-2026-011-02 货物 70000.0(元)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已由灵台县民政局以灵民发【2026】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县配套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项目。

2.建设地点:张鳌坡村罗家咀社。

3.建设规模:

(一标段)施工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张鳌坡村罗家咀社,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使用面积175平方米,共用3间房屋,砖混结构。计划对废弃房屋进行改造,对屋顶、门窗进行维修换新,完成室内外粉刷、地面铺设、院落硬化,门口台阶和走道安装扶手等配套设施,设置餐厨一体化餐厅1间,功能室2间(其中:文体活动室1间、临休室1间)。(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5.924851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60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标段)设备采购标段:设备采购标段采购安装餐厨设备、适老化桌椅、冬季取暖配套空调机、监控设备,配备村级互助幸福院标识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招标控制价:7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报价包括生产费(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手续费、人工费、利润、税金、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共选择两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备采购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一标段)施工标段: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二标段)设备采购标段: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参数性能择优选择前三名进入报价环节。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2份,1份(word格式)及1份(PDF格式),光盘1份送至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定稿)++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一标段).pdf

附件2:采购招标文件++(定稿)独店镇张鳌坡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二标段).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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