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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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8
发布于
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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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HCZB-2508-031X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竞价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采购单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001 HCZB-2508-031X-01 服务-监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0(元)
2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002 HCZB-2508-031X-02 服务-监理 170000.0(元)
3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003 HCZB-2508-031X-03 服务-监理 164200.0(元)
4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004 HCZB-2508-031X-04 服务-监理 215700.0(元)
5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005 HCZB-2508-031X-05 服务-监理 131100.0(元)
6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006 HCZB-2508-031X-06 服务-监理 104200.0(元)

公告内容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HCZB-2508-031X

3、建设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龚家湾区域

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B266号路、B266-1号路、B266-2号路、B263号路、B259号路、B259号路支延段、园子沟路支路、彭家坪路、建西西路、B247号路、B247号路支路及龚家坪北路等12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本工程新建直径 d400~d1200的排水管道19200米,改造d400的排水管道700米,新设排水检查井729座,配套附属设施及施工路面原状破复。

6、标段划分:划分为六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建设范围为:B266号路、B266-1号路、B266-2号路、B259#路(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B266#路);二标段建设范围为:B263号路;三标段建设范围为:B259#路(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陇亨小区)、B259号路支延段、园子沟支路(部分巷道);四标段建设范围为:彭家坪路(彭家坪镇政府-南环路);五标段建设范围为:建西西路(太保制药厂-南环路);六标段建设范围为B247号路、B247号路支路、龚家湾村路。

7、招标范围: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甘肃省、兰州市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资料,完成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及龚家湾区域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

(2)负责对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

(3)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合规性;

(4)最终出具本项目跟踪审计过程阶段性报告及结算审核报告。

8、最高限价:一标段:20.18万元;二标段:17.00万元;三标段:16.42万元;四标段:21.57万元;五标段:13.11万元;六标段:10.42万元

9、服务周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配备其他专职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3人(以上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具有近一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3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竞标。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47.110.4.155/f/index)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方案,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一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 8 20 14 00分前(投标人请登录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47.110.4.155/f/index))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限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2、竞价截止时间:2025 8 20 15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根据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47.110.4.155/f/index))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111号二区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47.110.4.15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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