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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一批存货食用油(出厂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及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的拍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2,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批存货食用油(出厂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及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自行下载)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起拍价:19353.6元,保证金:3870元,增价幅度:100元。
温馨提示:标的物质量瑕疵以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标的物数量以评估明细清单为准。买受人应当在收到确权裁定之日起三日内取走标的物。买受人应看样后再作出是否参与竞拍决定,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5年11月15日15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看样咨询联系电话:4008-363-020),或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是否成功以短信回复为准),并于2025年11月18日11时前到达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55号长安法庭停车场。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财产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28*开通会员可解锁*86*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案号[(2025)粤1972执恢172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原买受人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信成评报资字(2025)09024号、(2025)09023号《资产评估报告》。
司法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8-363-020 (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
承办法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9889247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
网址:http://www.dgdefy.cn/dgey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一批存货食用油(出厂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及一辆轻型厢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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