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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中兴大道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粤(2020)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444号]及地上建筑物;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东兴大道与东山湖六路交界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粤(2020)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446号]及地上建筑物;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东兴大道与东山湖六路交界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粤(2020)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445号]及地上建筑物
变卖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将于2026年4月3日10时至2026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4,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中兴大道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粤(2020)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444号]及地上建筑物;
2、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东兴大道与东山湖六路交界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粤(2020)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446号]及地上建筑物;
3、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东兴大道与东山湖六路交界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粤(2020)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445号]及地上建筑物。
起拍价:266174976元,保证金:53234995元,增价幅度:1330874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时间:2026年3月30日10时,请自行前往变卖房产处看样。
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电话及变卖标的名称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开通会员可解锁*,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先生)。
四、竞买周期: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的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有意竞买人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涉拍土地使用权现地上已建成多幢建筑物,其中麒麟阁作为文旅项目供游客参观使用,22幢生产车间供生产药物使用,1幢博物院作为文旅项目供游客参观使用,3幢办公楼供员工办公使用,4幢宿舍楼供员工居住休息使用,4幢仓库供存放原材料使用。涉拍土地使用权上的地上建筑物均未办证,被执行人承诺在涉拍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被裁定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协调员工连同财产退迁出涉拍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并将涉拍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移交给买受人或承受人。拍卖成交后若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的不动产最终权属面积、范围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定的面积与评估报告、拍卖公示面积记载不一致时,拍卖款多不退、少不补。涉及规划等变化、宗地四至范围的界定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理楚。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过户、产权转移产生的风险。
3.涉及拍卖标的物的水、电、搬迁、物业管理等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处理解决。
4.涉及拍卖标的物在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或承受人分别各自承担。本院已向相关部门征询相关税、费项目,但至今尚未接到相关部门的正式答复,请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相关税、费项目以不动产及税务等相关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应尽快缴清相关税费并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原房地产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或承受人应在收到本院确认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妥有关房地产确权登记、转让等手续,并持垫付应由原房地产权利人负担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或承受人自愿承担应由原房地产权利人负担的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开通会员可解锁*68*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2025)粤0507执恢880号变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短信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本次变卖标的物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请见估价报告。
网络司法变卖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河路31号。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中兴大道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