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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平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 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电话无人接听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998,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上海市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23丘和30丘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
(一)上海市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23丘:大证号:沪房地普字(2015)第00683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170.4平方米,土地用途:商办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办公用地士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上海市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30丘:大证号:沪房地普字(2015)第006837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306.3平方米,土地用途:商办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3幢构、建筑物:上海市普陀区宜川新村43街坊中山北路1670 号(另有门牌号远景路772号、716号、700号等);房屋用途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用房(特殊用途)、配套用房(特殊用途),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A幢房屋总楼层为14层,地下2层、地上12层,B幢房屋总楼层为13层,地下1层、地上12层,C幢房屋总楼7层,地下1层、地上6层,详见下表:
序号 |
楼号名称 |
层次 |
室号部位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A幢 |
地下负1层至负2层 |
地下负1层至负2层汽车库 |
特种用途 |
2420.98 |
共有36个地面车位(负一层18个,负二层18个) |
2 |
A幢 |
地下负1层 |
地下1层非机动车库 |
特种用途 |
282.2 |
配套用房 |
3 |
A幢 |
地下负1层 |
地下1层移动通讯 |
特种用途 |
49.95 |
配套用房 |
4 |
A幢 |
1层 |
102号 |
特种用途 |
51.79 |
配套用房(消防控制室) |
5 |
A幢 |
1-2层 |
101号 |
商业 |
1819.32 |
菜场(无偿移交政府) |
6 |
A幢 |
3 |
3层 |
商业 |
1073.53 |
|
7 |
A幢 |
4 |
4层 |
商业 |
1014.96 |
|
8 |
A幢 |
5 |
5层 |
办公 |
328.48 |
|
9 |
A幢 |
6 |
601号 |
办公 |
462.29 |
|
10 |
A幢 |
6 |
602号 |
办公 |
204.1 |
配套用房(物业服务用房) |
11 |
A幢 |
7 |
7层 |
办公 |
1138.75 |
|
12 |
A幢 |
8 |
8层 |
办公 |
1141.78 |
|
13 |
A幢 |
9 |
9层 |
办公 |
1141.78 |
|
14 |
A幢 |
10 |
10层 |
办公 |
1141.78 |
|
15 |
A幢 |
11 |
11层 |
办公 |
1141.78 |
|
16 |
A幢 |
12 |
12层 |
办公 |
1141.78 |
|
17 |
B、C幢 |
地下负1层 |
地下1层汽车库 |
特种用途 |
1656.59 |
51个车位(38个机械车位,13个地面车位)B49,B-4区机械车位01、02、05、06、07共计6个车位已移交给警署 |
18 |
B幢 |
地下负1层 |
地下1层变配电间 |
特种用途 |
189.96 |
配套用房 |
19 |
B幢 |
地下负1层 |
地下1层通道 |
特种用途 |
49.15 |
配套用房 |
20 |
B幢 |
1-4 |
1-4层 |
商业 |
3632.72 |
|
21 |
B幢 |
5 |
5层 |
办公 |
924.5 |
|
22 |
B幢 |
6 |
6层 |
办公 |
700.15 |
|
23 |
B幢 |
7 |
7层 |
办公 |
1060.76 |
|
24 |
B幢 |
8 |
8层 |
办公 |
1064.15 |
|
25 |
B幢 |
9 |
9层 |
办公 |
1064.15 |
|
26 |
B幢 |
10 |
10层 |
办公 |
1064.15 |
|
27 |
B幢 |
11 |
11层 |
办公 |
1064.15 |
|
28 |
B幢 |
12 |
12层 |
办公 |
1064.15 |
|
29 |
C幢 |
1-6层 |
1-6层 |
办公 |
2957.75 |
警署(无偿移交政府) |
(二)该标的权利人为: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标的大证号:沪房地普字(2015)第006836号、沪房地普字(2015)第006837 号;地上构、建筑物均未办理小证,是否可以办理小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过户时的具体要求及分证情况,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及责任。
(三)该标的物大部分为清水、小部分已装修;A 幢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其中1-2 层商业用房规划设计菜场,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需由产权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现已移交给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B幢房屋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少部分处于占用状态,占用部分由人民法院在拍卖成交后依法腾退,《警署移交协议》的规定B幢地下车库停车位B49,B-4区机械车位01、02、05、06、07共计6个车位已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C幢房屋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警署移交协议》的规定,需由产权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现已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上构、建筑物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包含了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用房、移动通讯室用房、变配电间房用房等配套房屋共计 827.15平方米,这部分用房是保障项目小区正常运行的必备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开发商不得进行销售,其所有权不属于开发商,不给予独立办理产权证书,而是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地上构、建筑物范围内部分房屋已装修,部分房屋为清水,无法确认室内原始结构,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标的相邻处有高架桥及地铁通过,噪音较大,建筑物有给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排水系统,通燃气系统等,拍卖成交后是否可以正常使用,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四)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五)该标的采光、户型、通风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该标的未成立专业物业部门,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业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七)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作为整个东原远景项目的办证主体,申请办理房地产首次登记。警署、菜场、移交警署使用的6个车位的产权后续由买受人和政府按照协议处理,配合政府后续可能分割办证、交付,产权分割过程中如有税费,依法由买卖(或者过户)双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装饰装修及附着在建筑物上与其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其中: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047.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76.7平方米,不包含可移动(移除后不破坏美观)家具、警署、菜场、移交警署使用的6个车位,其他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详见评估报告)
(九)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以现状交付,交付范围不包括警署、菜场、移交警署使用的6个车位,交付时间较长。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58763.8858万元,起拍价:41134.72006万元,保证金:8000万元,增价幅度:20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登录www.gdjiapai.com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二、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如果因税务机关审核流程等原因,30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交退款申请,买受人可向法院提出延期提交退款申请,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退款申请期限,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开通会员可解锁*6043410 )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公司: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海市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23丘和30丘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