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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pp/sf.taobao.com),户名: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位于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街99号海鸿城市枫璟18号1单元162室。所在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物总层数为7 层。估价对象使用现状为住宅,所在层数为第6-7 层,朝向为南北朝向。
1、建筑面积:220.32 平方米;
2、建筑结构:钢混结构;
3、新旧程度:竣工于2016 年,成新率为七成新;
4、层高:正常层高;
5、外观形象:估价对象所在建筑整体建筑式样较好,亮化程度较好;
6、装饰装修:估价对象水、电、暖等配套设施较齐全;估价对象所在建筑外墙面为防水涂料,单元门;室内铺设地板砖,墙面乳胶漆刷白,厨房及卫生间铺设地板砖及墙砖;建筑物内外部状况详见所附照片。
7、设施设备:设有消防楼梯;有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电话等设施。
8、空间布局及建筑功能:估价对象为平面布置,作为住宅用房使用;空间布局及建筑功能状况较优;
9、维护、保养和使用状况:建筑物的结构、墙体、楼屋面完好坚固;门窗开关灵活、完好无损,外墙粉刷较陈旧;水、电、暖配套设施较齐全。整体维护和使用状况较好。
10、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优。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起拍价:848106元
保证金:9万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法律规定的相应主体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htp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新区三路法院
网址:http://www.hd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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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街99号海鸿城市枫璟18号1单元16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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