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景宁县红星街道富林路28号1幢、2幢、3幢、4幢、5幢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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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景宁县红星街道富林路28号1幢、2幢、3幢、4幢、5幢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624日10时起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12,现公告如下:

提示: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具体变卖规则请咨询变卖公告中第三条的变卖规则及方式。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拍卖标的:景宁县红星街道富林路28号1幢、2幢、3幢、4幢、5幢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景宁县红星街道富林路28号1幢、2幢、3幢、4幢、5幢。总层数:1幢1层、2幢4层、3幢4层、4幢5层、5幢5层,所在层次为1幢/1-1、2幢/1-4、3幢/1-4、4幢1-5、5/1-5层。混合结构,南北朝向。不动产权证号:1幢:景房证红星字第00038744号、2幢:景房证红星字第00038745号、3幢:景房证红星字第00038746号、4幢:景房证红星字第00033853号、5幢:景房证红星字第00033853号。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工业。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6855.85㎡/房屋建筑面积13583.1㎡(其中1幢:44.74㎡、2幢:1244.02㎡、3幢:4142.56㎡、4幢:4264㎡、5幢:3887.78㎡)。12幢无电梯,345幢有电梯。违建情况不详,请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权利负担信息:已查封,有抵押

1、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范围限于景宁县红星街道富林路281幢、2幢、3幢、4幢、5幢(含室内装修、附着物等)及土地使用权,但不包含厂房内机器设备、产品、光伏能源板及光伏低压并网电缆。其中,喷漆线设备与厂房相连,但未纳入本次拍卖范围。光伏能源板及光伏低压并网电缆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群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关于光伏能源板的后续使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景宁畲族自治县群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商。

厂房原承租人包含景宁某纸箱厂、张某平打火机厂、景宁某家居有限公司,上述原承租人经法院审查裁定不再保留其租赁权,但截至目前暂未腾空。其中,景宁某纸箱厂已向法院缴纳保证金,承诺拍卖成交后两周内搬离。张某平打火机厂、景宁某家居有限公司因厂房门口道路施工问题,需待道路符合通行条件进行搬离,逾期未搬离的,厂房内遗留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处理。

厂房可能包含违章,本院不负责违章部分处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有修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临现场看样,了解房屋状况,未至现场查验房屋的视同为认同房屋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限购情况:该标的仅限法人企业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法人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人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该地块有具体产业准入要求,竞拍人应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设定的主体、企业准入等条件,故竞买人在报名前自行到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就本次拍卖标的所应符合的产业政策、产业准入及限制条件进行咨询。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请参考以下表格。

税费负担主体及计算方法(景宁畲族自治县)

房产

类型

买受人负担的税费

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

税种

计算方法

税种

计算方法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契税

90平方米及以下

3%(全额)

一套及二套1%;三套及以上3%

及附加

5.5%(差额)自建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5.25%)

5.5%(未满两年全额,两年以上免征)(2019.1.1-2021.12.31为5.25%)

90平方米以上

3%(全额)

一套1.5%及二套2%;三套及以上3%

个人所得税

1%(全额)或20%(差额)(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印花税

0.05%(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0.025%)

免征

印花税

0.05%(全额)

免征

非住宅(营业用房、厂房、办公用房等)

契税

3%(全额)

3%(全额)

增值税及附加

5.5%(差额)自建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5.25%)

5.5%(差额)自建全额(2019.1.1-2021.12.31为5.25%)

个人所得税

1%(全额)或20%(差额)

印花税

0.05%(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0.025%)

0.05%(全额)(2019.1.1-2021.12.31为0.025%)

土地增值税

5%核定或按清算结果计征

按清算结果计征或2%(全额)

印花税

0.05%(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0.025%)

0.05%(全额)(2019.1.1-2021.12.31为0.025%)

备注:2019.1.1-2021.12.31,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人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税费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可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缴纳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准,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请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税务服务热线为:12366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变卖预缴款:18238104元,保证金:3600000元,增价幅度:90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科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科技”统一安排),请搜索并访问“来拍科技”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科技”自助预约看样。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标的咨询编号:429102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均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请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办理,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人:叶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得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得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变卖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622858 0999 9061 7174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科技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拍品的贷款须知:(1)竞买人如需贷款融资,可在竞拍前自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是否成功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须严格依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付清余款。若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3)若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仍应按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需承担因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贷款可咨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景宁支行客户经理:李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梅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8-5610791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科技,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景宁县红星街道富林路28号1幢、2幢、3幢、4幢、5幢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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