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足金项链一个,克重11.4克(不含绳)(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0
发布于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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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足金项链一个,克重11.4克(不含绳)(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 卖 公 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 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足金项链1个,克重11.4克(不含绳)

起拍价:11920元;加价幅度:200元;保证金:11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告知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特别提醒:

1.该拍品为涉刑案件处置资产,本院所作的关于拍卖标的物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对拍卖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质量、重量、生产时间、真假及价值等)作任何担保。标的物含金量纯度为足金999。

2.因拍摄时光线等问题,图片与实物可能存在色差,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状交付为准,本院不对上述情况做出任何保证承诺,风险自行承担,介意者勿拍,若参拍则视为对拍品所有瑕疵详细了解并接受。

3.标的物本身非直接从生产厂家一手取得,其原本品质及质量状况本院不曾掌握,仅以拍卖当前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质量、售后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执行法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院不做相关释明。

4.本院不对该标的物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披露以及图片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法院无法保证有无其他隐形瑕疵,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谨慎竞买行为,一旦出价视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另外,标的物自拍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法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5.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起拍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统一看样,看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10:30(咨询联系电话:张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方便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请有意看样者提前与法院联系报名看样。因标的在开封中院院内,看样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未提前报名看样者,不再安排现场看样。(标的为静态展示,不支持试用、试戴)

三、拍卖方式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以上权利于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656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金明池支行,账号:955883*开通会员可解锁*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悔拍责任特别提示

1.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2.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尾款付清后应按法院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提取的,视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指定地点签署并进行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若有上述委托关系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指定地点办理成交手续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指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拍卖标的物,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拍卖标的物。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相关文件办理涉税相关事宜。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本院所有动产的拍品不负责邮寄服务,买受人应凭借身份证及汇款凭证亲自到拍品保管存放地点提取,并承担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用等一切费用,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及票据等资料。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足金项链一个,克重11.4克(不含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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