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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四川天府新区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业务的,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执行。若委托手续不全或不具备相应委托资格的,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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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川0192执435号
本院定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起60日止)至2026年1月17日10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名称 |
位于四川省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213干道2号【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成仁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昭和站)东北侧40米】5号仓库内的家具(含家具部件)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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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勘地址 |
四川省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213干道2号【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成仁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昭和站)东北侧40米】5号仓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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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9248000元 |
保证金:1840000元 |
加价幅度: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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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及家具部件清单 |
详情请见【川华坤资评自字(2025)第0133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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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部分家具资产为半成品,部分为零部件需自行安装,部分资产存在潮湿、破损等情形。 (2)资产数量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清点,公证清点数量与实际数量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3)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家具等资产的类型、材质、品类等,需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勘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和接受资产现状。 (4)拍卖资产由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交付竞买人开锁钥匙即视为交付完成。 (5)仓库需要拆迁,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完成资产搬迁,成交之日起30日后的仓库占有使用费用,由竞买人自行与仓库方四川泰格力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解决。30日内不能完成资产搬迁而产生的问题与纠纷,由竞买人自行与仓库方四川泰格力科技有限公司、眉山天府新区房屋征收中心协商解决。 (6)仓库中白酒、白色塑料绳围起来的家具等一小部分财产不属于本案拍卖财产的范围,具体情况买受人可前往现场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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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仅针对位于四川省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213干道2号【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成仁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昭和站)东北侧40米】5号仓库内的家具(含家具部件)进行拍卖,标的物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甄别。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且已在标的物现场张贴执行公告。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合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参与竞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账号:12665967*开通会员可解锁*)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购房资格证明)到本院(成都市天府新区天津路东段100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该标的不统一组织看样。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001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位于四川省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213干道2号【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成仁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昭和站)东北侧40米】5号仓库内的家具(含家具部件)等财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