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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5日10:00至2026年1月14日10:00(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 0773/10),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3号碧园·印象桂林68幢2单元14层03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3号碧园·印象桂林68幢2单元14层03号房产;建筑面积:118.22㎡;专用建筑面积:93.88㎡;分摊建筑面积:24.34㎡;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所在层/总层数:14/28;竣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2)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66472号。
拍卖价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可移动装饰(例如家具、家电等),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变卖起拍价:353904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双休日除外),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宝地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程先生(微信同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税费由成交后税务部门征收数额为准。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之日起,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过户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交房屋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涉及违章、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标的物因违建、扩建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后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现场勘察标的物后,慎重做出竞买决定,未看现场勘察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房屋是否有拖欠物业费、水电费情况不详,如果有欠费,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拍卖成交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琴潭支行,户名:(2025)桂0302执1263号-刘强华,子账户账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2222-121323】。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辅助公司:广西宝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程先生(微信同号)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3号碧园·印象桂林68幢2单元14层03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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