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30号钢花迎宾苑24栋2单元 601室(产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新市区字第2006089566号) 房产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面积:94.26平方米,总楼层6层,标的位于第6层,朝向:南北通透,户型:3室2厅1卫。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起 拍 价:406431.9元;
保证金:40000 元;增价幅度:1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票据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作任何担保。竞拍成功后,交房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以实际腾房时间为准,不能保证交房周期。
标的物税费按照法定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欠缴的维修基金、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物业费、暖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注意:1. 物业费:该标的欠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物业费,欠缴金额共计3167.13元(具体以物业服务方最终核算为准)。
2. 暖气费:仅了解2024年更换热力公司后情况:该标的2025年暖气费尚未缴纳(欠缴金额以热力公司当期收费标准及实际用量核算为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4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4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罗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机构地址:巴州库尔勒市人民路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30号钢花迎宾苑24栋2单元 601室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