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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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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2日10时至2026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
评估价:304.47万元(大写:叁佰零肆万肆仟柒佰元整)。
起拍价:170.5032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0.8万元。
(一)拍卖对象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范围为伋**、张**拥有的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的公寓不动产。包含房屋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等其他财产。
汇金广场4-905: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分户图》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权利人:伋**、张**,不动产权证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坐落: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用途:公寓,建筑面积:75.23㎡,总层数:18层,所在层:9层,建成年份: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马国用(2011)第83931号,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华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号:02-02-03-0189,共有宗地面积:13797.13㎡,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办公用地,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金广场4-906: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分户图》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权利人:伋**、张**,不动产权证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坐落:花山区汇金广场4-906,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用途:公寓,建筑面积:75.23㎡,总层数:18层,所在层:9层,建成年份: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马国用(2011)第83931号,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华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号:02-02-03-0189,共有宗地面积:13797.13㎡,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办公用地,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金广场4-907: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分户图》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权利人:伋**、张**,不动产权证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坐落:花山区汇金广场4-907,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用途:公寓,建筑面积:75.23㎡,总层数:18层,所在层:9层,建成年份: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马国用(2011)第83931号,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华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号:02-02-03-0189,共有宗地面积:13797.13㎡,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办公用地,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金广场4-908: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分户图》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权利人:伋**、张**,不动产权证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坐落:花山区汇金广场4-908,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用途:公寓,建筑面积:103.47㎡,总层数:18层,所在层:9层,建成年份: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马国用(2011)第83931号,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华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号:02-02-03-0189,共有宗地面积:13797.13㎡,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办公用地,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拍卖对象概况
1、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的公寓房共用土地;
(2)四至:东临江东大道,南至采秣路,西临光明新村住宅区,北至雨山东路;
(3)面积:共有宗地面积为13797.13㎡;
(4)用途:办公用地;
(5)形状:不规则图形;
(6)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地上已建有多栋住宅楼。
1.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大道与雨山东路交叉口西南角,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公寓房;
(2)规模:房地产建筑面积共为329.16㎡,其中4-905、4-906、4-907建筑面积均为75.23㎡;4-908建筑面积为103.47㎡;
(3)用途:公寓用房;
(4)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18层;
(5)楼宇单元及位置:设有三部电梯,两部步梯,拍卖对象位于9层;
(6)建成时间:2013年;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拍卖对象外墙为涂料饰面;
(8)内部装修情况:,
一层:办公区域为入户玻璃防盗门,地面为地砖、墙面为面砖及板材、板材吊顶,部分墙面及墙顶刷乳胶漆,有玻璃隔断,大理石台阶;厨卫为地砖、面砖、集成吊顶。
二层:办公区域地面为地砖及地毯,墙面刷乳胶漆,墙体部分为板材墙面,玻璃隔断;卫生间为地砖、面砖、集成吊顶;
(9)空间布局:四间房产均已连通,整体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布局较规则;
(10)层高:一层约2.5米;二层约2.3米;
(11)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12)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有正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停车位、照明、道路等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13)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空置,维护状况一般;
(14)完损状态:无明显的损毁状况,现状较好,使用正常,约八成新。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2.1、土地权益状况描述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分户图》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记载显示:
(1)土地所有权状况:未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为国家所有;
(2)土地使用权状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马国用(2011)第83931号,使用权人为马鞍山华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
(3)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4)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根据拍卖目的,本次拍卖时不考虑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
(5)土地使用管制:办公用地;
(6)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拍卖目的,本次拍卖时不考虑拍卖对象其他特殊情况。
2.2、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房产分户图》等资料记载显示:
(1)房屋所有权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伋**、张**;
(2)他项权利设立状况:根据拍卖目的,本次拍卖时不考虑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
(3)出租或占有情况:不详;
(4)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拍卖目的,本次拍卖时不考虑拍卖对象其他特殊情况。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
1.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被打通联用,竞买人参与竞价视为接受上述拍卖标的的现状,竞买人成交后本院将依据现状交付;
2.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3.本次拍卖中的房地产以现状交付,如需了解,请到现场确认,如未到现场,拍卖成交,视为对现状予以认可。
4.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自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本院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的,本院将不予保留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半枝梅路2号和县人民法院。(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