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拍卖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冀1003执恢1299号执行裁定书,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16/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廊坊东方大学城东方之珠小区126幢2单元101室。用途:住宅。面积: 94.59㎡,总楼层:28,所在层:1层。产权证号:冀(2018)廊坊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5776号,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3642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现状:已查封,该房屋有不动产抵押登记。
瑕疵情况:①该房屋未腾空;
②物业费缴费情况自行查询;暂无水电燃气等卡,买受人如有需要需自行办理; ③该房屋水电费、物业费欠费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七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不组织统一看样。(咨询电话:本院已委托河北法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主张权利。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账号:535*开通会员可解锁*13033003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十二、拍卖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财产,竞买人可以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拍卖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法院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账户。
(三)因竞买人未及时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具体请自行咨询相关银行)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需要申请拍卖贷款的,可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明道支行
联系人:郑诚浩;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阳区支行
联系人:赵亚辉;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网点座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夏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
网址:http://www.taobao.com/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廊坊东方大学城东方之珠小区126幢2单元101室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