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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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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莱州市金城镇城子村北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位于莱州市金城镇城子村北产权证号为莱房权证金城镇字第2003155806号、2003116366号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莱州国用(01)字第2065号、莱州国用(03)字第231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1、房屋及构筑物分为北院和南院两部分: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结构 |
层数 |
计量单位 |
购置年限 |
数量 |
备注 |
北院 |
||||||||
1 |
沿街二层楼房 |
莱房权证金城镇字第2003116366号 |
砖混 |
二层 |
平方米 |
2003 |
429.48 |
|
2 |
北院二层楼房 |
砖混 |
二层 |
平方米 |
2003 |
658.62 |
||
3 |
沿街外接房 |
砖混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107.89 |
||
4 |
门厅 |
铝合金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7.88 |
||
5 |
小房及平台 |
砖木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11.35 |
||
6 |
大门及门垛 |
砖 |
套 |
2003 |
1.00 |
|||
7 |
西平房 |
砖混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7.08 |
||
8 |
楼梯下仓库 |
砖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6.83 |
||
9 |
院内外接房 |
砖、铝合金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59.79 |
||
10 |
院内大理石地面 |
大理石 |
平方米 |
2003 |
237.54 |
拼花 |
||
11 |
坡道 |
水泥 |
平方米 |
2003 |
45.000 |
|||
12 |
沿街楼地下室 |
平方米 |
24.700 |
|||||
南院 |
||||||||
1 |
餐厅 |
莱房权证金城镇字第2003155806号 |
砖混 |
平方米 |
385.44 |
含装修 |
||
2 |
二层宿舍楼 |
砖混 |
平方米 |
1523.08 |
||||
3 |
车间及办公室 |
混合 |
平方米 |
467.79 |
||||
4 |
平房上厕所 |
砖混 |
平方米 |
14.25 |
||||
5 |
北外接平房 |
砖混 |
平方米 |
95.00 |
||||
6 |
车间上办公室 |
钢结构 |
平方米 |
73.60 |
||||
7 |
一面坡车间 |
简易 |
平方米 |
326.60 |
||||
8 |
车库 |
砖混 |
平方米 |
25.35 |
||||
9 |
外接一层及二层住宅 |
砖混 |
平方米 |
107.80 |
||||
10 |
北车间 |
混合 |
平方米 |
360.00 |
||||
11 |
北二层办公楼 |
砖混 |
平方米 |
86.40 |
||||
12 |
彩钢板车间 |
彩钢板 |
平方米 |
83.60 |
||||
13 |
水泥地面 |
砼 |
平方米 |
1834.90 |
||||
14 |
地下水池 |
砖 |
平方米 |
75.00 |
||||
15 |
地下PVC水管 |
直径125px |
平方米 |
100.000 |
||||
16 |
西大门 |
套 |
1.000 |
|||||
17 |
西门外水泥地面 |
砼 |
平方米 |
344.000 |
||||
18 |
化粪池 |
砖 |
平方米 |
49.000 |
||||
19 |
垫土方 |
立方米 |
7500.000 |
|||||
20 |
法桐 |
直径750px以上 |
棵 |
5.000 |
||||
21 |
法桐 |
直径20-750px |
棵 |
4.000 |
||||
22 |
玉兰树 |
直径750px |
棵 |
3.000 |
||||
23 |
玉兰树 |
直径10-500px |
棵 |
1.000 |
||||
24 |
柿子树 |
直径500px |
棵 |
1.000 |
||||
25 |
芙蓉树 |
直径10-500px |
棵 |
1.000 |
||||
26 |
香椿 |
直径10-500px |
棵 |
1.000 |
||||
27 |
石榴树 |
盛果 |
棵 |
1.000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结构 |
层数 |
计量单位 |
购置年限 |
数量 |
备注 |
北院 |
||||||||
1 |
沿街二层楼房 |
莱房权证金城镇字第2003116366号 |
砖混 |
二层 |
平方米 |
2003 |
429.48 |
|
2 |
北院二层楼房 |
砖混 |
二层 |
平方米 |
2003 |
658.62 |
||
3 |
沿街外接房 |
砖混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107.89 |
||
4 |
门厅 |
铝合金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7.88 |
||
5 |
小房及平台 |
砖木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11.35 |
||
6 |
大门及门垛 |
砖 |
套 |
2003 |
1.00 |
|||
7 |
西平房 |
砖混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7.08 |
||
8 |
楼梯下仓库 |
砖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6.83 |
||
9 |
院内外接房 |
砖、铝合金 |
一层 |
平方米 |
2003 |
59.79 |
||
10 |
院内大理石地面 |
大理石 |
平方米 |
2003 |
237.54 |
拼花 |
||
11 |
坡道 |
水泥 |
平方米 |
2003 |
45.000 |
|||
12 |
沿街楼地下室 |
平方米 |
24.700 |
|||||
南院 |
||||||||
1 |
餐厅 |
莱房权证金城镇字第2003155806号 |
砖混 |
平方米 |
385.44 |
含装修 |
||
2 |
二层宿舍楼 |
砖混 |
平方米 |
1523.08 |
||||
3 |
车间及办公室 |
混合 |
平方米 |
467.79 |
||||
4 |
平房上厕所 |
砖混 |
平方米 |
14.25 |
||||
5 |
北外接平房 |
砖混 |
平方米 |
95.00 |
||||
6 |
车间上办公室 |
钢结构 |
平方米 |
73.60 |
||||
7 |
一面坡车间 |
简易 |
平方米 |
326.60 |
||||
8 |
车库 |
砖混 |
平方米 |
25.35 |
||||
9 |
外接一层及二层住宅 |
砖混 |
平方米 |
107.80 |
||||
10 |
北车间 |
混合 |
平方米 |
360.00 |
||||
11 |
北二层办公楼 |
砖混 |
平方米 |
86.40 |
||||
12 |
彩钢板车间 |
彩钢板 |
平方米 |
83.60 |
||||
13 |
水泥地面 |
砼 |
平方米 |
1834.90 |
||||
14 |
地下水池 |
砖 |
平方米 |
75.00 |
||||
15 |
地下PVC水管 |
直径125px |
平方米 |
100.000 |
||||
16 |
西大门 |
套 |
1.000 |
|||||
17 |
西门外水泥地面 |
砼 |
平方米 |
344.000 |
||||
18 |
化粪池 |
砖 |
平方米 |
49.000 |
||||
19 |
垫土方 |
立方米 |
7500.000 |
|||||
20 |
法桐 |
直径750px以上 |
棵 |
5.000 |
||||
21 |
法桐 |
直径20-750px |
棵 |
4.000 |
||||
22 |
玉兰树 |
直径750px |
棵 |
3.000 |
||||
23 |
玉兰树 |
直径10-500px |
棵 |
1.000 |
||||
24 |
柿子树 |
直径500px |
棵 |
1.000 |
||||
25 |
芙蓉树 |
直径10-500px |
棵 |
1.000 |
||||
26 |
香椿 |
直径10-500px |
棵 |
1.000 |
||||
27 |
石榴树 |
盛果 |
棵 |
1.000 |
2、土地使用权共两个证,分为北院和南院两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5339.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类型 |
证书编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终止日期 |
尚可使用年限 |
|
1 |
土地使用权 |
金城镇城子村北 |
国有出让工业 |
莱州国用(01)字第2065号 |
平方米 |
4318.38 |
2051.12.18 |
26 |
|
2 |
土地使用权 |
金城镇城子村北 |
国有出让工业 |
莱州国用(03)字第2313号 |
平方米 |
1021.00 |
2048.1.8 |
23 |
瑕疵说明:
一、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并实地察看,且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税务机关或查阅法律规定,详细了解过户流程及税费负担。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能否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的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拍卖的标的物部分财产存在租赁,劣后于本案的抵押权,租赁信息情况如下:
1、位置:文山路沿街房(公司门北东)和办公楼一楼楼梯西的房子。
租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赁费:50000元(已交纳)。
租户:黄厚杰。
2、位置:临街房,位于办公楼被,文三路南(东第二处)。
租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赁费24000元(已交纳)。
租户:赵春菊。
3、位置:原大鹏火锅城。
租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赁费:50000元(已交纳)。
租户:王伟。
4、位置:北车间、仓库、北车间南平房、车床加工车间。
租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赁费:100000元(已交纳)。
租户:王从国。
5、位置:东车间(从西门进入正对车间)。
租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赁费:抵顶所欠工资(已交纳)。
租户:莱州市金城镇鸿升茂机电修理厂。
本案拍卖标的物抵押在先,上述五处租赁合同形成在后。上述五处租赁物的承租人书面向法院承诺,对法院的拍卖不提异议,拍卖成交或抵债后,一个月内与新产权人协商重新建立租赁关系,协商不成一个月内搬离租赁房产。
三、拍卖的标的物尚欠的水费、电费不明,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
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公示:因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申报,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无法获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起拍价:5297381.6元,保证金:529738元,增价幅度:26486.9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了解(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拍卖标的全部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和接受拍卖标的。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办理权属转让、变更手续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转让、变更手续。法院仅向买受人出具上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先行办理权属转让、变更及税费缴纳手续后,持纳税凭证到本院办理本次拍卖、变卖过程中被执行人(拍卖标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的退款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的,本院不再保留应退款,买受人可另行追偿。
因买受人不先行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标的为预售状态、预告登记状态或虽已购买但尚未办理预告登记的房产时(或因涉案标的原权利人、初始权利人原因造成当前无法办理首次交易产权证的),因办证时间无法确定,我院无法在本次执行中保留税费,需要买受人垫付由原权利人负担的所有税费,待买受人将首次交易产权证办理完成并办理权属变更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通过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自行追索。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九、拍卖标的所涉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本院不在拍卖款中预留。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房产证情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十、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一、办理转让、变更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本院不作调整。本院对拍卖标的转让、变更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不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即视为悔拍(户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石坊支行,账号:955885*开通会员可解锁*07),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以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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