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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2/03,户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浦国用(2014)第L0001号)及地上建筑物,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浦国用(2014)第L0001号)及地上建筑物
标的物详情:
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位于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一宗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
坐落: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现为环城路);
规模: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9.98㎡;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40;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宗地四至:东北至环城路,自红线为界;其余三面至其他用地,自红线为界;
形状:该宗地形状规则,呈矩形,形状对土地利用有利;
地形、地势:该宗地的地势平坦,自然排水状况较好,被洪水淹没的可能性小;
开发程度:红线外已达“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建有一栋6层砖混结构建筑物。
建筑物实物状况:
名称:被执行人位于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一宗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房地产;
坐落: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一宗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现为环城路);
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82.35㎡;(测绘总建筑面积为482.35㎡,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证记载的规划面积为450.27㎡,实际建设482.35㎡,实际建成面积超过批准许可建设面积32.08㎡,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可申请补办超出部分面积的建设手续。若涉及超容积率的情况,需核定补办超容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相应的出让金价款后,新的土地权利人可申请办理超建部分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完善规划合适手续后才能办理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用途:住宅;
楼层:总楼层为6层;
权属: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装饰装修:外墙贴墙砖,窗户为铝合金玻璃窗,室内大体装修如下:楼地面铺瓷砖,内墙贴墙砖、刷乳胶漆,天花刷乳胶漆,楼顶为铁皮盖顶,首层入户门为不锈钢防盗门,室内套装门,步梯为瓷砖踢踏,不锈钢扶手,水电设施较齐全,整体装修一般。
平面布局:整栋自建房,首层主要为门面,2-5层为住宅,第6层为楼顶,户型较为方正,均配有卫生间。
新旧程度: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调查,该建筑物约于2014年建成,外观及结构较完好,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利用状况:首层有人使用,但未提交任何相关材料,2层及以上为自用。
未签清空保证书,清空、交付事宜根据法院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风险提示:
1.本次变卖只变卖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内家具家电、装修、装修饰品、生活用品不在变卖范围内。变卖成交后,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变卖标的以目前状态进行变卖,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其外观、质量、结构、装修、面积差异等以移交时的目前状态为准,本院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变卖的结果及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目前状态的确认;
3.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并通过相应途径进行解决,法院不予处理;除了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外,其他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或其他费用皆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则表示认同;
4.法院会出具裁定书证明归属,对权属证明的办理不做承诺;
5.如因本院调查未尽事宜导致不能过户的,本院将撤销变卖,但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价款退回竞买人;
6.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七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7.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法院不承诺房屋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标的物按目前状态变卖,请谨慎参拍。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变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延时的除外)。
变卖起拍价:697728元,变卖预缴款:697728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办理委托手续请在开拍五日前到法院办理,办理委托手续需双方亲自到法院办理)。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拍卖组*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变卖标的以目前状态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装修、面积差异、材质、品质等以移交时的目前状态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变卖的结果及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文书后,如有税费需要申报退税的,需在7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逾期不向法院申报的,视为妨碍法院执行,本院将对买受人进行罚款。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视为恶意竞拍、悔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对买受人罚款。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变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介绍,如有其它信息需了解请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自行了解或咨询看样工作人员,一切答复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应按照法院指定时间内缴纳变卖余款,法院查询到竞拍尾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铁路支行,账号:95588321*开通会员可解锁*)。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本院拍卖标的不提供贷款服务,如买受人需贷款支付成交价款的,可自行向银行等机构咨询,以确保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完成。
十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变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十日内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三、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变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变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变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将视为悔拍没收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十四、本院不负责处理不动产上的户籍问题以及不动产上的水、电、气等用户名的变更手续,能否办理户籍变更以及用户名变更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五、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1、变卖成交确认书;2、保证金及尾款转账凭证;3、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院。法院查询到变卖收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十六、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承办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齐法官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组
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南区航生路20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学路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浦国用(2014)第L0001号)及地上建筑物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