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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8号院2幢2单元2号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陕0302执3018号一案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法院司法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7/13),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8号院2幢2单元2号住宅房地产,产权证: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017015号
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7.51平方米;建成年份:2018年;户型:两室两厅一厨一卫;朝向:南北;装修程度:简装;抵押情况:有;租赁情况:无。
瑕疵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变卖价:332282.25元;
变卖预交款:332282.25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信人人拍)。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凭证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六、对变卖标的物的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参加竞拍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已通知当事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无)。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申请执行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当事人,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后如有差价的,差价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拒不执行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法院指定账户如下: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
账 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206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个人成交的,买受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打款凭证;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机构成交的,办理人携带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公章、打款凭证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拍卖机构及辅助服务方: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委托的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变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请联系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8号院2幢2单元2号住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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