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凤凰路中段、天星路12套商业用房及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地下停车位20个(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四川乐山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凤凰路中段、天星路12套商业用房及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地下停车位20个(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对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凤凰路中段、天星路12套商业用房及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地下停车位20个的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11910时至20261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标的物介绍:

房屋调查情况表

序号

产权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证载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1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72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16327号,乐城国用(2012)第159804号

54.1

商业

2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70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16326号,乐城国用(2012)第159805号

42.16

商业

3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68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16328号,乐城国用(2012)第159806号

11.94

商业

4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66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9071号,乐城国用(2009)第102737号

33.6

商业

5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64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9070号,乐城国用(2009)第102730号

44.15

商业

6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62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9076号,乐城国用(2009)第102736号

40.76

商业

7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8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9068号,乐城国用(2009)第102733号

34.87

商业

8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4、1456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9069号,乐城国用(2009)第102727号

68.84

商业

9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2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9074号,乐城国用(2009)第102732号

40.76

商业

10

朱某甲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0号

乐山市房权证私房字第163608号,乐城国用(2011)第152917号

111.22

商业

11

朱某甲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50号

乐山市房权证私房字第163609号,乐城国用(2011)第152916号

144.99

商业

12

朱某乙

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21号

乐山市房权证私房字第163607号,乐城国用(2011)第152918号

59.2

商业

13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0号

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开通会员可解锁*号,乐城国用(2015)第214693号

34.71

地下车位

14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1号

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开通会员可解锁*号,乐城国用(2015)第214694号

34.71

地下车位

15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2号

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开通会员可解锁*号,乐城国用(2015)第214695号

34.71

地下车位

16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3号

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开通会员可解锁*号,乐城国用(2015)第214696号

34.71

地下车位

17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4号

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开通会员可解锁*号,乐城国用(2015)第214697号

34.71

地下车位

18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83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75号

32.16

地下车位

19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84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78号

32.84

地下车位

20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85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82号

32.16

地下车位

21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86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37号

32.16

地下车位

22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87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81号

31.49

地下车位

23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1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84号

32.16

地下车位

24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2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77号

32.16

地下车位

25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3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79号

32.16

地下车位

26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4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38号

32.16

地下车位

27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5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55号

32.16

地下车位

28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6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56号

31.49

地下车位

29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7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83号

30.84

地下车位

30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8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32号

30.84

地下车位

31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99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80号

32.16

地下车位

32

乐山市某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2层100号

川(2017)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836号

32.16

地下车位

一、已知权利负担:1、租赁:(1)、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70号、1472号整体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42000元/年,保证金1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2号、1454、1456号、1458号、1462号、1464号、1466号、1468号整体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105000元/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每年递增2%,保证金5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0号已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30000元/年,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4)、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50号已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50000元/年,保证金1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21号已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号(免租期:装修期6个月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因疫情推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起算),前三年租金不变,每年租金为20000元/年,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租金为20600元,第五年租金为21218元,第六年为21854.54元……,保证金1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查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2025)川1102执3036号之一。

3、抵押:(1)、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8)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647号,抵押金额:1150万元。(2)、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区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1)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17号,抵押金额:1145万元。(3)、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8)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647号,抵押金额:1150万元。

二、标的物现状1、占有使用情况:(1)、商业用房: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70号、1472号由承租人占用使用中,打通使用,改变原始户型,存在搭建情况。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0号由承租人占用使用中,改变原始户型。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21号由承租人占用使用中,且与相邻产权(非处置资产)打通使用,改变原始户型,界限不明。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2号、1454、1456号、1458号、1462号、1464号、1466号、1468号存在转租情况,由多个次承租人占用使用中,部分门市打通使用,改变原始户型,存在搭建情况。因拍卖财产较多,租赁较为复杂,且部分房屋存在改变原有结构,搭建等情况,因结构恢复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需咨询并前往考察,谨慎参拍。(2)、地下车位:空置。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0号、41号、42号、43号、44号地下车位已无法作为车位使用,与临街商铺联通,具体位置和界限请自行了解,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若该房屋成交,由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四至自行负责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是否已腾空:商业用房未腾空,地下车位空置。

3、钥匙:无。

4、是否拖欠水、电、气费:自行了解,若存在欠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是否拖欠物业费:自行了解,若存在欠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主体;权利性质)徐某某(承租人)、郭某(承租人)、车某某(承租人)、王某某(承租人)、王某(承租人)。

二拍起拍价:8345920

保证金:800000

增价幅度:35700

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天星路花园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5268。

特别提示:1、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评估报告上载明的标的物状况系评估公司自行了解,与人民法院无关,标的物状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调查,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3、税务机关未提供税费的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有产生巨额税费的风险。若产生巨额税费,不能作为悔拍的理由,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标的物为满足过户需要测绘及重新评估等相关事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规则

1、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前均可报名参与竞买。与本案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4、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天星路花园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5268 )逾期未缴入的,视为悔拍

三、竞买人条件

1、本拍卖公告附相关《竞买须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重新进行拍卖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示:房屋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的,竞买人应当事先自行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2、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实名账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亲属关系证明或基层组织推荐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或基层组织推荐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未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不全或拍卖成交后补办手续的,均视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

受托人的资格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规定。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本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十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权存在的证据。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示:

1、凡参与竞拍者,请务必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附后的《竞买须知》。

2、标的物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登记记载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关于办理过户的条件及可能存在的税费,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费,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经进行确认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负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一切瑕疵以及标的物的权利负担,由竞买人自行确认自行负责

3、人民法院及辅助拍卖机构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已知瑕疵:(1)商业用房存在租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70号、1472号整体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42000元/年,保证金1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2号、1454、1456号、1458号、1462号、1464号、1466号、1468号整体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105000元/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每年递增2%,保证金5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450号已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30000元/年,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50号已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为50000元/年,保证金1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21号已出租,租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号(免租期:装修期6个月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因疫情推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起算),前三年租金不变,每年为租金为20000元/年,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租金为20600元,第五年租金为21218元,第六年为21854.54元……。保证金1000元,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因拍卖财产较多,租赁较为复杂,且部分房屋原始建筑平面布局已改变,存在改建,搭建、分隔、互相打通、与相邻产权(非处置资产)打通使用,界限、四至不清等情况,有可能产生重新测绘和恢复(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行政处罚费用,上述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注意。本院不负责后续事宜处理以及不承担所有现状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需仔细阅读附件评估报告、分户图、租赁合同,咨询并前往考察,谨慎参拍。(2)、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号地下1层40号、41号、42号、43号、44号地下车位已无法作为车位使用,与临街商铺联通,具体位置和界限请自行了解,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若该房屋成交,由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四至自行负责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3)、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5已知权利负担(1)、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2025)川1102执3036号之一。(2)、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8)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647号,抵押金额:1150万元。(3)、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区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1)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17号,抵押金额:1145万元。(4)、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8)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647号,抵押金额:1150万元。

6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主体;权利性质):徐某某(承租人)、郭某(承租人)、车某某(承租人)、王某某(承租人)、王某(承租人)。

7、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8、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特别提示: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身份、网拍竞买号信息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但该确认书仅为竞价成功的证明文件,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人(即买受人)本人须到本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若标的物为满足过户需要测绘及重新评估等相关事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天星路花园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5268 )。逾期未缴入的,视为悔拍   10、关于悔拍的特别提示:(1)买受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价款的,视为悔拍,本院有权裁定重新拍卖。(2)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11、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以及被本院撤销拍卖而产生的人力成本、资金、利息等一切不利后果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12、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的转移交付手续由买、卖双方自行办理。交付时间待拍卖成交后,由本院确定。

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记载为准。

3、拍卖房产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物品,已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

4、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当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其中,依法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正式票据向执行承办法官申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是否扣减,由法院认定)。买受人逾期未申报的,买受人自行向出卖人主张权利,可另案诉讼处理。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业服务、排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6、拍卖标的物拖欠的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气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8、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应当缴纳或补缴的一切费用和税费。

9、对拍卖标的权属异议者,请在开拍十日前与本院承办法官联系。逾期,将视为拍卖标的权属清晰、明确,本院将依法拍卖。

10、如有房屋结构与颁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和解决,与本院无涉。

1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的时间会延长。

13、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4、评估报告: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久源房估(2025)字第843号》评估报告书。

六、辅助拍卖机构、标的展示、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的辅助拍卖机构为: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辅助拍卖机构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期即为公告期间。

4、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由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述拍卖标的相关咨询(双休日除外)。意向者要现场看样的,请在开拍前五日与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前联系,由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时间,统一带领到现场看样。

5、相关联系电话:

辅助拍卖机构:余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288号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凤凰路中段、天星路12套商业用房及乐山市市中区龙泓路333地下停车位20个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