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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永昌文化园二期A33号商住楼的
变卖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9日10时至2026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5/04)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永昌文化园二期A33号商住楼。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364746元,起拍价:1608028元,变卖预缴款:1608028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七日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成交裁定书裁定转移登记受让人默认为竞买成交的报名买受人,不接受非基于近亲属身份关系的公民委托购买。实际买受人借助名义竞买的需基于特定法律关系并因拍卖系统限制的客观原因无法报名竞买(如公司竞买资产需借助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员工名义竞买的、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竞买后赠与的、夫妻共同竞买的、近亲属共同竞买),需在开拍前7日前由名义买受人和实际受让人向本院提交对应申请、书面协议(如赠与协议、份额比例协议等)、身份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向本院披露实际竞买情况及对应竞买号,夫妻及公司竞买资产外的,存在按份共有的共同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共有份额比例约定的协议,本院准许后再参与竞买。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披露竞买信息或未被本院准许的而参与竞买的,以竞买成交的报名买受人作为成交裁定书裁定转移登记受让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昆明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顺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可能还未完成竣工验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保山市昌恒房地产开发商贸有限公司已破产,经联系破产管理人 ,不持该不动产办理登记所需必要资料,后续办证事宜属不动产登记部门行政权管辖范围,是否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测绘及其他手续需以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处理,是否能办理产权证及转移登记手续请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不承担办证条件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案拍卖标的存在不能办理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的风险,可能导致买受人无法在指定退税期限内无法退税进而导致被执行人税费部分由买受人负担,请买受人务必注意该风险。
3.该标的有租赁,详情请咨询,该房产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具体费用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有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标的物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标的物视频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5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向的竞买人请实地看样。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标的仅有合同备案登记的,拍卖成交后,符合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成交后由买受人垫付的,买受人可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及时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若成交价不足以支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的,由买受人自行补足。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超30日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申请退税权利,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垫付税费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并自行协商处理,与法院无涉。物业费、水、电等能否办理变更手续及办理变更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保山永昌支行,账号:955885251*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云0502执恢371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400-015-9899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咨询电话:司法辅助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5/0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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