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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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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13-1号1-3层、13-3号1层、13-4号1层、13-5号1层、13-6号1-3层、13-7号1层、13-8号1层房产(标的按现状带租约整体拍卖)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显示:
13-1号1-3层建筑面积:1056.81平方米;幢号:13-1号,部位:1-3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235;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号1层建筑面积:90.66平方米;幢号:13-3号,部位:1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253;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4号1层建筑面积:82.41平方米;幢号:13-4号,部位:1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234;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5号1层建筑面积:77.23平方米;幢号:13-5号,部位:1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236;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6号1-3层建筑面积:479.74平方米;幢号:13-6号,部位:1-3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266;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7号1层建筑面积:67.09平方米;幢号:13-7号,部位:1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332;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3-8号1层建筑面积:49.41平方米;幢号:13-8号,部位:1层;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31265;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建筑面积:1903.35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7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3。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中山街道46街坊2/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商住综合用地;宗地(丘)面积:23578.00平方米;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评估价:4997万元(其中13-1号1-3层评估价:2379万元、13-3号1层评估价:378万元、13-4号1层评估价:343万元、13-5号1层评估价:322万元、13-6号1-3层评估价:1080万元、13-7号1层评估价:285万元、13-8号1层评估价:210万元)
起拍价:2799万元;保证金:2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示:标的按现状带租约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价中各套房屋的价格随拍卖成交价的浮动变化按比例计算。
二、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参拍意向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
1、本标的物有人使用,使用人为承租方(上海居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带租约按现状整体拍卖,包含室内固定装修装饰。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和物品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根据《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内容信息显示:承租方为上海居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付贰押贰,每月计租日前10天支付下贰个月的租金,以下租金信息,仅供参考:
(1)*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87998.22元;
(2)*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94158元;
(3)*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100749.16元;
(4)*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107801.60元;
(5)*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115347.70元;
(6)*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123422.05元;
(7)*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月租金为134000元。
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详情,并亲自到拍辅机构查阅《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物现状,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权利义务。标的物拍卖成交执行裁定送达买受人后,买受人自行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与承租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关系变更手续、租金收取等事宜。
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据承租方(上海居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租金已支付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成交执行裁定送达买受人后,买受人享有收取后续租金收益的权益。因标的物带租约,标的物拍卖成交执行裁定送达后,即视为交付完成。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账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闵行支行;账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4),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竟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818164705 国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05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13-1号1-3层、13-3、4、5号1层、13-6号1-3层、13-7号1层、13-8号1层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